3月21日,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25年东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提到,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宣传推介国管局评选的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原文如下:
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东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东事管发〔2025〕2号
各县区、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5年东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2025年东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东营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挑大梁”,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坚持改革创新,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强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加快建设高水平现代化强市做出积极贡献。
一、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重点任务
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和重大举措,特别是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改革思维,提升专业能力,探索创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制和方法手段。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把握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求,健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强能源、水、粮食、资产等各类资源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大力发展公共机构绿色建筑,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助力扩大国内需求。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美丽东营建设、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等重点任务分工,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严格能耗“双控”目标管理,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一)强化能源资源消费“双控”管理。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差异化分解下达各县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完善市直机关能耗定额管理指标,2025年确保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用水总量、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5万吨标准煤、970万立方米、41万吨以内;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较2020年分别降低5%、6%、6%、6.5%。
(二)做好“十四五”规划总结评估。对照《东营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各项工作任务逐个盘点,进一步找准短板、查缺补漏、精准施策,为顺利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参加全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总结评估座谈会,总结评估我市规划实施情况。按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适时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推广应用市场化机制,扎实推进节能降碳改造
(一)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健全完善支持保障机制,宣贯《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行业标准,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规范项目实施,健全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机制。分类施策推进,组织对部分能源消费总量较高或同比变化较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效诊断,为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改造提供数据基础。遴选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典型案例,组织参加全省合同能源管理研讨会,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项目落地。
(二)实施能效提升工程。加力落实“两新”政策,聚焦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空调系统、供热系统、电梯、变配电设施等重点用能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改造,煤炭消费占比控制在5%以内。
(三)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宣传推介国管局评选的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公共机构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
(一)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常态化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按照比例要求,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抽查市直机关和县区机关食堂贯彻落实情况,巩固工作成效。组织开展“光盘行动”、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
(二)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生活垃圾分类课堂”进机关、进社区等宣讲活动。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推广“废旧商品及时收”小程序,推动废旧商品回收处置纳入全省废旧商品回收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做好塑料污染治理,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三)加强节水护水工作。进一步宣贯《节约用水条例》《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节水器具普及更新,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积极推行合同节水模式,全面推进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四)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完善节约型机关管理机制。组织“无废机关”建设,助推“无废城市”建设提质增效。按照国管局安排部署,完成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验收相关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和示范作用发挥。
五、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培训,弘扬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一)强化节能宣传。系统梳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配合完成《山东公共机构节能20年》图册编印工作。围绕中国水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宣传推广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主题优秀剧本和故事。
(二)加强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分类开展观摩交流、调研学习,组织参加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骨干培训班,鼓励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收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六、提高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一)抓实能耗统计工作。推动《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面落实。持续完善全市公共机构名录库,推动用水、用气数据自动接入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高效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会审、分析、通报等工作,不断提高能耗统计数据质量,提升公共机构数据治理能力。
(二)提升节能信息化水平。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鼓励结合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组织实施。推进全市节能监管系统数据接入省级汇总平台,积极打造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全市一张网”。加强节能监管系统运维,定期核查数据质量,加大数据分析应用力度。
(三)强化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效果评价导则》《公共机构节水改造项目节水量计算导则》两项省级地方标准宣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理论研究,做好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推荐工作和宣传推广。
咨询科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
咨询电话:0546—609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