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获悉,近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经梳理汇总,报送符合补贴条件的非高速公路直流充电桩321个,输出功率35075.97千瓦;非高速公路交流充电桩98个,输出功率734千瓦;非高速公路换电站2座,换电功率1100千瓦。高速公路直流充电桩6个,输出功率720千瓦。共下达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共561万元。
补贴标准:非高速公路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高速公路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换电站(参照非高速公路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实际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进行折算。
原文如下: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奖补资金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500号),省下达我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共561万元。为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我局按粤能电力函〔2024〕500号文的要求,制定了汕头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现将奖补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5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汕头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计划(稿)
附件2: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分配情况计算表附件
3:绩效目标表
受理单位: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综合科
联系电话:0754-88281146
电子邮箱:stfgdlzhk@163.com
邮政地址: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915室 (515000)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来源: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