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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义乌:2025年计划新增公共充电设施600根以上

日期:2025-02-15    来源:充换电头条

国际充换电网

2025
02/15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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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桩 充电设备 电动汽车

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获悉,2月13日,浙江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文件提出,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7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8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3亿方左右。新增公共充电设施60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118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

原文如下:

关于《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5〕3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站:.cn/col/col1229129421/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行政中心3号楼21楼2113办公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yshjbgs@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6日。

联系人:鲍祯群

联系电话:0579-85581011

附件:1.《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版)(征求意见稿)

2.《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版)的起草说明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

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金华及我市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扎实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制定以下政策。

一、强化科技创新(市科技局牵头)

深入实施“334”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集聚科创发展新动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扎实推动高校基础设施提质等工程。2025年,力争全社会R&D经费投入增幅超全省平均水平。

(一)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浙中科创走廊“两城”建设,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提升能级,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金华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建设依托单位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奖励,积极争取省实验室布局。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按省市县联动的要求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科技局、经开区管委会、双江湖建设开发中心)

(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4+X”重点产业开展科技攻关,支持农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教育、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获得上级科技部门项目支持的,按上级实际到位资金1∶1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与上级支持经费的总额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总额。项目承担单位为财政预算单位的,项目研发经费列入专项经费预算。对地方自筹经费的省派个人科技特派员项目,连续两年给予每年10万元经费补助。(责任单位:科技局)

(三)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省科创强基项目5项以上。积极探索开发内容生成、流量承接和交易撮合等商贸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能力,推动数字老板娘、AI商品导购和一键建站(跨境独立站)等“人工智能+跨境电商”应用的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局、发改局、数管中心、经信局)

(四)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支持。科技企业获得除抵押、质押以外的贷款且正常还贷满一年的,按照实际放贷金额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年,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万元/年,每满一年为一个奖励周期,到期后一年内为申请期,逾期视为主动放弃。鼓励科技创新母基金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注册成立科技创新子基金,主要围绕三大科创高地、15大战略领域、“9+6”未来产业进行投资,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责任单位:科技局、国资运营公司)

(五)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浙江大学“一带一路”国际医学院;积极推动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两步走”先建设一批高职层次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后续力争升格为本科层次的高职院校。积极稳妥推进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二期校园建设。支持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建设高能级平台。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科学发展,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责任单位:双江湖建设开发中心、双江湖集团、教育局、科技局)

(六)优化人才支持政策。完善人才管理机制,事业单位引进高端紧缺人才的,可放宽年龄要求,取消户籍限制,可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离岗创业创新,也可在职创业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不唯学历资历、不唯职称、不唯奖项,落实职能部门“管行业就要管人才”职责,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求,优化实用人才评价机制。将人才驿站适用范围拓展至高校院所,支持高校院所招引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人才到高校院所兼职授课、担任导师。扎实做好在义人才子女入学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人才办、人力社保局、经信局、市场发展委、工商学院、教育局)

(七)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以及建筑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当年税务汇算清缴截止日为时间节点,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申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经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委托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专项报告出具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企业上一年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200万元以上的按2%给予奖励,较上年度增长部分按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力量,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以上,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考核时视为企业利润,对纳入国有企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的项目产生的研发投入,在考核利润时原则上按照150%比例予以加回,并逐步提高比例至200%。对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等指标,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强化要素保障。(责任单位:科技局、税务局、国资办、发改局、经信局、自规局、供电公司、各国有企业)

(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其中申报前一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以申报材料中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的企业首次认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申报前一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经认定后给予10万元奖励,该类企业被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需提交审计报告)的,可再获得20万元奖励。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购买检验检测、测试分析、技术查新、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标准制定、认证等服务,所支付费用可用创新券以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抵扣,每家企业使用创新券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2025年,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超过50家、200家。(责任单位:科技局)

二、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市经信局牵头)

深入开展“4+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全力培育八条重点产业链,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

(九)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纺织服装、化妆品等优势传统行业与智能制造、绿色智造、服务型制造等深度融合,加快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服务化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聚焦信息光电、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芯片及智能终端、医疗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实施强链补链,培育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高端化产业集群。瞄准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机器人、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领域新赛道,前瞻布局未来产业。2025年,八条重点产业链产值达到1300亿元。(责任单位:经信局)

(十)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重点行业,全力推动“两新”政策举措加快落地。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完成设备更新200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

(十一)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深化建设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力争2025年新增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以上,培育未来工厂及试点企业1家以上,打造国家级5G工厂1家以上,力争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水平稳步提升。大力推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保护、运用。2025年,新增数据知识产权登记40件以上,实现数据价值3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

(十二)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强化链主企业引领,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推动优质资源合理配置,落实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若干政策,创新完善对制造业企业的财政奖励奖补政策。(责任单位:经信局)

(十三)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5年,全市新出让工业(产业)用地2500亩以上,其中制造业平台1500亩以上,出让建设用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完成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00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支持“4+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自规局、经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局牵头)

全力打造浙中服务业发展高地,夯实贸易、物流、金融三大服务支柱行业基础,推进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加快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

(十四)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指标。推动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创新示范区、国际陆港创新发展区和现代金融创新发展区高质量发展,2025年实现营收突破4300亿元,增速超15%,支持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创新示范区进一步深化高能级创新发展区建设。在现代物流、国际贸易、文化产业等领域积极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对入选的领军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支持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自规局)

(十五)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有效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用足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深化义乌市“金融五篇大文章 助义高质量发展”活动,开展金融“三进三促”行动。继续鼓励金融机构使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落实省促进企业融资奖励政策,对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创新品种发行或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金融机构给予一定奖励。抢抓国贸改革机遇,深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侨汇结汇便利化等试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人行)

(十六)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软件信息服?产业,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信息企业给予营收奖励、上规模奖励和省级以上荣誉奖励。鼓励、支持本地行业影响力强、涉外服务突出的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外高端律师事务所加强合作,设立分支机构或签订合作协议;实施涉外律师“培优”工程,全年举办涉外业务培训不少于10场,力争我市律师纳入国家级涉外人才库突破“零”、纳入省级人才达到10人以上。进一步加强涉外公证服务,全力推进公证金融赋强工作,积极拓展司法鉴定项目,加强对仲裁分会的日常管理,保障公证、鉴定、仲裁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新设“数字广告”企业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培育“数字广告”经营主体;实施“新时代广告人才创新提能行动”,开展数字广告人才培训;积极引导传统广告企业发展数字广告业务。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参加金华市“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遴选。(责任单位:经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

(十七)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鼓励成立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研发服务的民办非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企业。新成立民办非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或月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开办费。对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或新成立当年月均营业收入10万元以上的民办非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服务企业按实际投入研发经费的8%给予奖励,研发经费投入达2000万元以上时,每增加1000万元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与民办非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技服务企业合作的企业按实际到款的研发经费给予2%的奖励。(责任单位:科技局)

(十八)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培育国际商贸城千万级核心大景区。用好义乌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资金,对我市获评的国家级、省级产业示范项目的单位给予支持(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依托“义甬舟”“义新欧”、2条对外开放大通道,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2025年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50亿元,全力打造立足华东、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国际陆港。

(十九)加快义乌国际陆港建设。深化第六港区建设,拓展一代订舱、签发提单、提还箱等始发港和目的港功能。(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

(二十)大力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拓展定制班列、公共班列、快速班列、全程时刻表班列等特色化服务,2025年中欧班列力争开行3000列。(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

(二十一)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对从事铁路西站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的运营平台,年度多式联运全程提单业务占比30%以上的,按照铁路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数量,给予每标箱120元补助。2025年新建改造农村物流综合性服务站点9个。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区。(责任单位:市场发展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发改局)

(二十二)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制订出台民航强市建设和低空经济发展专项支持政策,强化资金、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建立健全航空产业和低空经济监测统计体系。支持市属国企组建低空经济专项基金和航空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产业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义乌航空发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二十三)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继续推进实施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新改建5公里、大中修70公里,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92%。服务农业生产、宽度在8米以下且不纳入国家交通路网的乡村公路实施新建改建时,视同农村道路予以支持。(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市商务局牵头)

以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为牵引,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持续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大力引进高质量外资,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力争出口增速15%左右,进口额达1200亿元以上,实际使用外资1.5亿美元以上,其中制造业外资占比30%以上。

(二十四)推进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大力培育外贸新业态新动能,迭代更新义乌市促进进口贸易发展扶持政策、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制定出台义乌市进口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参与企业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加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迭代”“推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等改革落地。扩大非外汇结算贸易试点。深入实施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责任单位:改革办)

(二十五)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补助政策。开展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开展老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按国家政策扩围支持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开展“厨卫换新”试点。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

(二十六)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持续作响“义起来消费”系列品牌,指导各大商场把握时令节气、传统节日契机,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300场以上。全年引进“义乌首店”40家以上。推动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平台+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平台经济服务指导站2家以上,新培育市级“绿色直播间”10家以上。积极培育品牌赛事,办好义乌半程马拉松等品牌赛事,全年举办各类赛事活动20场以上。(责任单位: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发展委、市场监管局)

(二十七)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支持通过境外展拓市场,对企业和市场商户(含个体工商户)参加列入市级境外展会支持目录的成熟型展会及培育型展会、省商务厅、省贸促会已经给予政策支持的重点展,给予补助。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含“短期出口特险”)的企业,按实际支付保费的60%予以补助。对经商务部门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实际支付保费的80%予以补助,增值税抵扣部分不计入实际支付保费。发挥跨境电商综试区优势,推动“直播+平台经济+跨境电商”业态创新,培育跨境直播基地,举办欧美网红中国行活动,建设产业带展示选品中心。鼓励银行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按照政银企三方共担原则,对办理买入外汇期权业务的企业,给予每笔期权费最高40%的资助,年内单户补贴不超过1200元。对年度跨境人民币结算量5亿元以上的银行机构,按当年度经常项目+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0.03%给予奖励,单家机构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发展委、人行)

(二十八)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全面落实省级外资支持政策,出台义乌市利用外资政策。重点落实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商务局、税务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市发改局牵头)

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盘子,2025年,推进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24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80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

(二十九)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谋划和推进机制。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迭代更新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完善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考核细则。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加强重大项目谋划招引,积极争列省重大产业项目,加强推进项目落地建设,积极争取省级激励。加快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自规局)

(三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两重”“两新”、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力争各类资金占金华份额20%以上。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全市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保持增长。(责任单位:发改局、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人行)

(三十一)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全面落实“民营经济38条”,执行好招投标“七个不准”等政策。发挥产业基金的引领带动作用,市招商产业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争取省重大产业用地奖励指标100亩以上,统筹保障民营经济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引导民间投资项目占工业用地比重70%以上。强化民间投资项目用能保障,确保新增能耗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不低于70%。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及费用补贴,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对小微企业贷款增信作用。根据上级政策积极争取中小民营企业专项指标。(责任单位:发改局、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局、自规局、国资运营公司)

(三十二)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义乌机场改扩建工程、义龙庆高速公路义乌至龙泉段(义乌段)、香溪路下穿工程等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计划指标,积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2025年争取新增建设用地5000亩以上。用足用好林地定额指标,根据项目需要积极争取林地指标追加,2025年计划争取林地指标1000亩。(责任单位:自规局)

(三十三)强化用能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原料用能和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总量、重大项目能耗单列、绿证抵扣能耗等政策,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1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全年新增光伏装机7万千瓦以上。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180亿千瓦时左右、天然气供应1.3亿方左右。新增公共充电设施600根以上。力争实现市场化电量118亿千瓦时左右,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责任单位:发改局)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

以“千万工程”为牵引,一体推进“强城”“兴村”“融合”,促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加快缩小“三大差距”,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76,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稳定在100%。

(三十四)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继续支持和美乡村建设,争取建成省级未来乡村2个以上。提升2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完成幸福河湖农村水系综合治理62.98公里。利用城乡“金角银边”场地新增村级健身广场、体育公园等便民设施293个。深入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举办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的农创客共富市集,参展主体达到30家以上且市集2天以上的,给予市集主办方5000元/场次的市集布置补助。对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体制外人员,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主管部门认定通过的,按大专以上1000元/月、农业类中级以上职称150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文广旅体局)

(三十五)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对成功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主体,按照省级补助金额50%给予奖励。鼓励农业主体申报省级双强项目,列入省级农业双强项目的,通过验收后按照省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各级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75%。支持提升两头乌猪产业发展,对新增的金华两头乌生产经营性贷款,给予50%的贴息补助,年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总投资额20万元(含)以上的两头乌养殖改造提升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投资额50%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立项并验收通过的金华两头乌展示馆、体验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十六)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年实现耕地流入2200亩,完成“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5000亩,新增“多田套合”面积6000亩。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000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6120亩。继续实施规模粮油种植补贴、规模种粮主体贷款贴息等常态化补贴政策。开展省级水稻高产竞赛,推动粮食单产提升。对全年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上的,小麦补贴300元/亩、水稻补贴400元/亩;对稻麦复种面积50亩以下但稻麦油菜复种面积50以上的稻或麦补贴120元/亩。旱粮面积20亩以上的补贴300元/亩,套种旱粮面积20亩以上的补贴150元/亩。非粮化整后种粮的地块每年补助200元/亩。加大油菜种植补助力度,对30亩及以上的油菜规模生产基地补助提高至300元/亩。对全年稻麦油复种面积50 亩及以上的规模种植主体,给予50 元/亩(含中央补助资金)的一次性农资补助。对因旱灾等自然原因造成已种植的单季稻、晚稻受旱绝收而改种旱粮的,种植户可选择单季稻、晚稻(400元/亩)或旱粮(300元/亩)享受粮食生产补贴。按订单合同交售县级储备早籼谷的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早籼谷奖励30元,交售订单粮食7500公斤以上的,每交售50公斤再奖励5元;对按订单合同交售县级储备晚籼谷的规模种粮农户,每交售50公斤晚籼谷奖励14元,每亩最高奖励126元。(责任单位:自规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三十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项目10个,完成年度计划投资40亿元以上。推动政策性银行安排部分信贷资金保障城镇化建设,争取国家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发改局、自规局、建设局、人行、金融监管局)

(三十八)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按人口规模优化全市各镇街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医保局)

(三十九)深化山海协作。制定实施义乌市2024年度山海协作工程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确保上级要求的各项年度任务落实。按照最新的政策文件落实好磐安县发展飞地,稳步做好莲都区发展飞地整合。(责任单位:发改局、组织部、科技局、教育局、卫健局、文广旅体局、人力社保局、商务局、经信局、工商联、农业农村局、经开区管委会、市场集团、产投集团)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2025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

(四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配置机制,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机制。学习舟山市和淳安县、龙游县、景宁县等“一市三县”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经验。完善“1+10”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局)

(四十一)推进“劳有所得”。实施技能义乌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优化就业政策,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协调联动、管理科学的的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积极参加国家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改革扩围试点,探索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服务模式。继续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全年新增1万人。(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

(四十二)推进“幼有善育”。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总结第一批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经验,开展第二批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建设托育综合服务中心,0-3岁儿童发育筛查率91%以上,0-6岁儿童孤独症复筛率达80%。(责任单位:卫健局)

(四十三)推进“学有优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启动新一轮教育设施布局规划。针对新增校区、转公学校进行精准化结对,全市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占比保持100%。发挥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作用,健全科学教育课程体系。开展系列研修活动,提升科学教师素养。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选育行动,丰富青少年科技系列活动。巩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果。2025年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责任单位:教育局)

(四十四)推进“住有宜居”。出台优化房地产政策举措,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2025年,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800户。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全市更新改造住宅老旧电梯200台以上。(责任单位:建设局)

(四十五)推进“老有康养”。2025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30名,培训养老护理服务人员1560人次,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5人;加大失智照护服务供给,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40张,每万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数达20张;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责任单位:民政局)

(四十六)推进“病有良医”。实施《加快建设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医院高质量发展规划》(2024-2030年)规划,推进浙大四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2025年,新增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推进“全国名医来义坐堂”,开展疑难复杂手术162台以上、门诊诊疗服务720人次以上。继续推进实施“百名基层医生进修”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金华市家庭型医疗保障政策试点政策,探索构建多层次的家庭型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卫健局、财政局、医保局、民政局)

(四十七)推进“弱有众扶”。低保年标准达到13800元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3%,“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150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140人、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1家、残疾人帮扶性就业30人以上。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30人,康复辅具适配1090人。配合做好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资源)调配服务中心建设。(责任单位:民政局、 医保局、总工会、残联)

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如遇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附件2

《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的起草说明

现就《义乌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订背景

全面落实中央、省、金华及我市关于经济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在全面评估2024年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谋划制定了2025年“8+4”政策。

二、总体考虑

政策制订总体把握三个方面要求:

(一)全面对标承接,优化落实。在保持“8+4”政策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全面承接、应出尽出、能优则优”的原则,充分延续迭代上一轮政策优秀成果,通过延续实施一批、优化调整一批、补充新增一批、清理退出一批,确保省、金华“一揽子”政策系统性、全方位承接落地,做到全面覆盖、细化优化、配套落实。2025年全市“8+4”政策资金支持总额不低于2024年度。

(二)服务决策部署,强化支撑。强力推进“三条先行路径”,围绕“兴商建市”发展战略,紧扣“打造典范、再造辉煌”的新使命新要求,加强各类政策系统谋划、协调配合、综合集成,为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三)坚持扬长补短,精准实效。坚决扛起“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立足我市基础禀赋,扎实推进十方面“扬长补短”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巩固投资、出口等优势领域,加力追赶科技、工业等短板领域,持续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内生动力,以义乌“稳”“进”“立”为全省、金华大局多作贡献。

三、主要内容

包括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47条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科技创新政策包(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包括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科技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优化人才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等8条政策措施。

二是深化重点产业链培育政策包(由市经信局牵头实施)。包括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发展、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等5条政策措施。

三是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包(由市发改局牵头实施)。包括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文旅融合深度发展等5条政策措施。

四是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政策包(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包括加快义乌国际陆港建设、大力推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进民航和低空经济发展、稳步推进交通惠民等5条政策措施。

五是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包(由市商务局牵头实施)。包括推进义乌市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全面激发消费活力、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等5条政策措施。

六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包(由市发改局牵头实施)。包括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强化用能要素保障等5条政策措施。

七是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包(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实施)。包括持续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加强耕地保护、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山海协作等6条政策措施。

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包(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包括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推进“劳有所得”、推进“幼有善育”、推进“学有优教”、推进“住有宜居”、推进“老有康养”、推进“病有良医”、推进“弱有众扶”等8条政策措施。

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5年全年实施有效。

来源: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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