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补充的公告
根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凉发改能源〔2024〕120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补充公告如下:
1.补助标准调整:“充(换)电设施设备投资补助=核定建设数量×标准功率×平均建设成本×三州地区补贴系数(0.5),且资金申报总额不超过桩机设备购买实际金额的50%”调整为“充(换)电设施设备投资补助=核定建设数量×标准功率×平均建设成本×三州地区补贴系数(0.5),单个项目申报金额按公式计算后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
2.补助对象由“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调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完成竣工验收,并接入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和川逸充APP的建设单位。
3.其余事项不变,以2024年11月30日《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公告》为准。
联系人:张忠宝,电话号码:15881563707,地址:宁南县金沙大楼3楼318室。
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