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绵竹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请指南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按照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德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市发改能源〔2023〕32号)、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德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德市发改能源〔2024〕12号)文件要求,现公布绵竹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
本次申请建设补贴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充电设备的所有权,且是充电设施的运营主体,公共区域充电设施必须向公众提供充电服务;2.经营合法合规,近三年未在专项审计、财政补贴资金申报、监督检查等方面发生过违法违规情况;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等相关内容;4.符合《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本次申请建设补贴的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1.建设地址位于绵竹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符合德阳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或绵竹市规划和计划要求;2.项目须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开展验收工作,取得验收报告;3.项目须于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竣工验收投运,投运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4.未享受过建设补贴。
二、补贴标准
我市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的领域包括乡乡全覆盖、智慧小区、景区及其他城乡公共领域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智慧小区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7kW,按照充电桩功率给予不超过210元/kW标准执行奖补。
除智慧小区外,其余领域充电桩单桩功率不低于60kW,按照充电桩功率给予不超过210元/kW标准执行奖补。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当申请补助资金超过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总额,奖补金额进行相应核减,具体补贴标准、范围由各区(市、县)自行确定。资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
三、申报材料
1.XX项目建设补贴资金验收表(登录德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下载);
2.投资主体和运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充电设施采购发票;
3.市级监管平台出具的充电设施接入及投运功率达标证明;
4.区(市、县)以上项目立项备案表;
5.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开展验收工作取得的验收报告;
6.企业承诺书(登录德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下载)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委托函、承诺建设及运营协议等资料;
7.场地利用协议或土地利用证明。
四、申报程序
(一)公开申报
申报单位首先需注册申请德阳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账号,进入平台“补贴申请”列表发起申请,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登陆网址:https://www.evdeyang.com:18080/ocs-ui/ ,登陆界面如下:
(二)区(市、县)审核
各区(市、县)发改局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对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完成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后,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德阳市发改委进行备案,同步在市级平台完成网上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由各地发改部门录入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项目单位和审核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信息核实
德阳市发改委收到各区(市、县)相关材料后委托市级监管平台对申报项目进行线上线下信息核实(项目建设情况、接入市级监管平台并按要求推送数据情况等),市级监管平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德阳市发改委提交申报项目核实意见书。
(四)项目审计
德阳市发改委根据项目核实情况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五)结果公示
各区(市、县)发改局根据德阳市发改委反馈的项目核实意见书、第三方审计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等资料开展审评工作,将通过审定的项目在本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地财政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充电设施补贴资金一次性100%拨付。
联系人:钟毓玲 电话620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