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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为突破,引导相关单位开展应用场景开放试点

日期:2024-12-11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12/11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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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汽车产业 新能源汽车

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重庆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措施》明确:加强产品应用推广,精准开放应用场景。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为突破,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分期分批引导相关单位开展应用场景开放试点,与具身大模型企业、本体设计集成企业、相关科研院所等合作,快速打造基于“端到端”训练、有一定通用性、可全身移动和灵巧操作、能解决制造业柔性生产和非标自动化等问题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产品,每个榜单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4〕1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抢抓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推动我市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具身智能机器人是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方向,是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市AI及机器人“新星”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的关键抓手。为抢抓具身智能机器人发展的重大机遇,培育壮大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新质生产力,现就依法依规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构建产业创新体系

(一)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牵头组建产业研究院、产业创新综合体、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在结构学与机器人设计、环境交互与自主控制、人机协作与群体智能、虚拟仿真与虚实转换等方面新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重点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等创新平台。(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围绕“存算一体”芯片、高性能末端执行器、直线电驱动关节、新型传感器、机器人操作系统等研发方向部署市级科技创新重大重点项目,推动核心技术攻关。(市科技局负责)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重点攻关感知—语言—动作模型、世界模型、通用技能训练框架、模型压缩、参数高效微调、仿真数据引擎、虚实转换、神经辐射场、占用网络、场景流估计、扩散策略、因果推理、检索增强生成、思维链等具身大模型生态体系相关技术,并形成一批产业化成果,榜单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市经济信息委负责)

二、加强产品应用推广

(三)精准开放应用场景。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等为突破,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分期分批引导相关单位开展应用场景开放试点,与具身大模型企业、本体设计集成企业、相关科研院所等合作,快速打造基于“端到端”训练、有一定通用性、可全身移动和灵巧操作、能解决制造业柔性生产和非标自动化等问题的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产品,每个榜单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市经济信息委负责)

(四)加强应用示范推广。利用市、区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等开发区,以下简称区县)两级智能化改造政策渠道,对在智能化改造中规模化应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的企业予以支持。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企业加强与医疗、教育、家政、建筑、养老、市政、特种作业等相关领域合作,通过应用场景开放,开发推广适用性强、规模效益好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品。(市经济信息委负责)

三、提升产业生成能力

(五)搭建产业生成平台。支持有关区县牵头,联合产业孵化和投资机构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生成平台,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科技成果选种、育苗、孵化、成长、上市提供全成长周期服务,快速生成一批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给予支持。(市经济信息委负责)鼓励重点区县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建设孵化器、加速器等平台,并通过市、区县两级财政给予支持。(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创业团队和中小企业参与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赛事。(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领域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培育一批具有生态主导力、品牌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并给予支持;适时将发展成效好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纳入全市领军链主企业跨越发展“鲲鹏”行动并给予支持。(市经济信息委负责)

四、强化发展要素支撑

(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产业开源发展,以“揭榜挂帅”方式引导有算力基础和MaaS(模型即服务)平台运营能力的企业联合相关科研单位和行业组织共建具身智能开源社区,搭建在线仿真平台,综合治理具身智能数据集,支撑具身大模型训练,开源大模型参数、核心算法,构建国产机器人操作系统生态等,并提供增值服务、双版本、云托管、开源孵化等服务,榜单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深化产学研合作、产科金融合,加快搭建完善共享制造、中试验证、检验检测、科技金融、产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并给予支持。(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标准体系建设。坚持标准先行,支持组建重庆市具身智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围绕模块化机器人设计、系统集成、整机型号、精密部件、通用性能、行业应用等方面制修订一批优势特色标准,并对牵头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给予支持。(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引进相关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实现“引进一个专家或团队,突破一项关键技术”。(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对企业引进的特殊人才给予支持;紧扣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所需,加强技术攻关人才、经营管理人才、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有关区县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教联合体。(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重庆市产业投资母基金和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有关区县以市场化方式共同出资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投资基金。(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重庆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牵头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市国资委、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具身智能机器人开源项目和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融资等服务。(市经济信息委、市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具身智能机器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及扩大再投资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市经济信息委负责)

五、加强协调联动

(十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机制和AI及机器人工作组,统筹推进全市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定期统筹调度产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经济信息委负责)

(十二)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支持有关区县、开发区和会展企业在重庆举办具身智能机器人会展、大赛等活动;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举办行业会议;支持相关学术机构在重庆举办具身智能机器人国际会议;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和大型经贸洽谈活动,提升我市具身智能机器人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实力。(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政策措施由市经济信息委会同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负责解释,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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