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合肥市商务局发布《2024合肥市汽车新购消费券发放公告》,《公告》明确:
1、11月29日至12月8日发放2024合肥市汽车新购消费券,活动共征集336家车企参与。每天刷卡立减时间段为10:00-21:00。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门店购车时使用62开头银联卡在活动专用POS机上支付购车款,可享受刷卡立减政府补贴优惠。
2、参加活动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界定的标准为:汽车上绿牌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上蓝牌可享受燃油汽车补贴。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总额4400万元,对于新能源车,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4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辆。
3、本次补贴条款与市级其他汽车消费补贴条款(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补贴)及县区发放的消费券(补贴)不重复享受,与国家级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消费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
2024合肥市汽车新购消费券发放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拟发放2024合肥市汽车新购消费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发放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每天刷卡立减时间段为10:00-21:00,POS单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不享受补贴。
二、消费券发放对象
活动期间参与此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购买非营运性质汽车(包含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的个人消费者。
三、消费券补贴标准及预算安排
新能源车: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2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4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辆。
燃油车: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3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补贴5000元/辆。
参加活动补贴的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界定的标准为:汽车上绿牌可享受新能源汽车补贴、上蓝牌可享受燃油汽车补贴。本次汽车消费券发放总额4400万元,不再分配各补贴档次数量,统一使用,4400万资金池核销完毕活动立即停止,资金先刷卡先得,车企或用户可通过云闪付APP查看资金使用情况、剩余情况。本次补贴条款与市级其他汽车消费补贴条款(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的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补贴)及县区发放的消费券(补贴)不重复享受,与国家级或省级汽车置换更新或报废更新消费补贴政策可叠加享受。
四、消费券使用方式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门店购车时使用62开头银联卡在活动专用POS机上支付购车款,可享受刷卡立减政府补贴优惠。优惠补贴资金由车企先垫付,后期合肥市商务局根据企业上传资料审核情况再将补贴款清算至参与活动车企。
燃油汽车补贴标准为:第一档:购买5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燃油汽车,使用活动专用POS终端支付5000元整,可享受立减1000元优惠补贴,客户实际支付4000元;第二档:购买10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不含)燃油汽车,使用活动专用POS终端支付15000元整,可享受立减3000元优惠补贴,客户实际支付12000元;第三档:购买20万元(含)以上燃油汽车,使用活动专用POS终端支付25000元整,可享受立减5000元优惠补贴,客户实际支付20000元。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为:第四档:购买5万元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新能源汽车,使用活动专用POS终端支付10000元整,可享受立减2000元优惠补贴,客户实际支付8000元;第五档:购买10万元(含)以上至20万元(不含)新能源汽车,使用活动专用POS终端支付20000元整,可享受立减4000元优惠补贴,客户实际支付16000元;第六档:购买2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汽车,使用活动专用POS终端支付30000元整,可享受立减6000元优惠补贴,客户实际支付24000元。
注:客户如需继续使用活动专用POS机支付其它款项(如首付款、全款、尾款、装潢等),刷卡支付金额不得为5000元、10000元、15000元、20000元、25000元、30000元六种金额,否则POS会再次自动对应立减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如因企业操作失误造成立减,企业需与客户协商退款,否则由企业承担。
五、企业上传资料
1、购车人身份证(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2、活动时间内(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活动期间,每天10:00-21:00)购车享受政府补贴的POS单,POS单需购车本人签字,如亲友代刷,则持卡人及购车本人均需签字,原则上车企员工严禁帮消费者代刷;
3、购车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需在11月29日至12月8日时间内);
1)发票购买方名称与购车人一致、销货单位为参与活动商户;
2)发票金额要符合补贴规定档次金额要求。
3)发票日期不得早于2024年11月29日,不晚于2024年12月8日,发票日期不在此范围内的车辆不享受补贴;
4)发票需在2024年12月20日24时之前完成上传。
4、上传新购车辆机动车行驶证。
1)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2)行驶证所有人信息与购车人一致。
3)需在2024年12月20日24时之前完成上传。
注:上述材料由车企统一上传至云闪付APP,需在2024年12月20日24时之前完成上传,逾期未上传材料视为放弃补贴,未上传补贴部分由企业承担。
六、商户合作安排
经市商务局与县区商务部门及安徽省汽车经销商商会摸排征集,共征集336家车企参与此次消费发放活动(参与活动车企名单见附件)。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合肥市商务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