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延经函〔2024〕46号
郭敏、张海洋、闫爱军、张世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新能源车辆、电动车充电难的建议》(第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网延川县供电公司对县域内公共充电设施存量及相关建设情况上报市公司加速跟进对全县充电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优先对公用充电设施进行规划。
目前,延川县共有充电桩65个(充电枪94个),其中,2024年,建成充电桩16个(充电枪23把),含直流充电桩1个(2把枪),交流充电桩15个(21把枪),分别为国网电动汽车服务(陕西)有限公司8个慢充(7KW/个)充电桩(单枪);延安云峁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6个慢充(7KW/个)充电桩(双枪);延川县馨泽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个慢充(7KW/个)、1个快充(60KW/个)充电桩(双枪共120KW)。另外,大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计划投资600万元在县城区公用停车场内建设8个充电站,74个充电桩,现已完成可研编制和项目备案,正在进行财政评审,计划年底全面建成。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加快县域内充电桩规划建设进度,同时多渠道、多层次加强宣传,进一步促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在我县的推广使用。
(联系人:经 发 局 刘 康 联系电话:15191105083)
延川县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