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9号提案的答复
太建答〔2024〕6号
高健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安装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被县政协列为第129号提案,现就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车行业的发展,我县电动充电难的问题日益凸显。目前,该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1.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情况。充换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用户绿色出行的重要保障,是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等各级文件精神,有效指导太和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2023年太和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太和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7年)》,并于2023年11月经太和县规委会研究通过。
2.规划目标。按照落实国家双碳顶层战略设计和国家、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导向,以“设施筑基、场景驱动、产业并举”,构建覆盖全县、适度超前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实现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能力与电动汽车协调发展。到2027年,全面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充电服务网络,按照中心城区-乡镇-村庄三级,构建城乡覆盖,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换电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现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形成半径不大于2公里的充电服务圈、乡镇重点区域充换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农村地区充电服务覆盖率稳步提升的新局面。
3.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情况。公用充电设施按中心城区(包含分散公共充电设施、充电驿站、综合能源站、光储充放一体化示范站)、乡镇公共充电设施(包含乡镇政府驻地、集镇重点建设地区、各行政村、公路沿线、景区)分别布局。
中心城区列入建设项目库公用分散充电站点70处,按照基础增长和快速增长两种模式布局,基础增长模式下共布局1123桩,快速增长模式下共布局2320桩。为满足充换电、综合能源、光储、放电多种功能需求,在中心城区另布局1处综合能源站(功能:加油、加气、充换电、加氢四位一体的综合能源站,兼顾管理、维护、调度等多种功能),配建80桩。
4.我县充电桩建设情况及建设计划。2023年在12个乡镇共建设公共充电站数量30座,充电桩252个,2024年计划新建公共充电桩410根,其中乡镇建设数量不少于10%,一季度已建设完成57根。
目前,我县在小区新的项目建设时,规划部门充分考虑地下车位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及安全问题,按照配建停车位4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在防火设计上均在地下空间安装防火帘等区域防火装置。同时考虑到新能源车辆用电功率较大,由供电部门对新建小区实施供电增容。相信不久,我县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就会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8-8622773
太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5日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