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六部门印发《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40%比例配建快速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普通国道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8辆以上电动汽车同时充电需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所有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延伸,到2025年具备充电条件,实现有效覆盖。探索公路沿线超充站、换电站等建设。鼓励布局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依托郑汴洛濮氢走廊,优先在骨干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建设加氢站,鼓励现有加油(气)站、充电站拓展加氢功能,建设“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到2027年,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车位2000个,新增普通国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160处。
原文如下: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
《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省科技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 国铁郑州局集团公司
2024年9月20日
河南省推动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推动新一轮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支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升行业治理水平,助推交通强省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锚定“两个确保”、紧扣“十大战略”,以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实施运输车辆绿色替代、老旧机车和机场设施淘汰更新、老旧船舶报废更新、邮政快递设备升级、公路施工装备提升、安全应急装备增强、能源供给设施提质、物流设施设备改造、技术标准规范引领、交通运输数字转型等十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和北斗终端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交通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靠市场满足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差异化需求。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设备更新与重点产业、企业相结合,促进市场供需对接,强化政策支持引导,为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坚持鼓励先进和淘汰落后相结合。建立激励和约束并重的长效机制,鼓励交通运输低碳技术研究应用和标准实施,依法依规引导交通运输企业淘汰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运输设备,鼓励更新使用绿色先进设备,推进行业绿色低碳、数字智慧转型升级。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充分用好各类政策,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郑汴洛濮氢走廊等重点区域,通过典型带动、省市协同,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设备绿色低碳更新,加快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助力交通运输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
——坚持设备更新和行业治理相结合。紧抓大规模设备更新历史机遇,着力提升行业运行效率、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90%以上(包括应急车辆),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30%,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邮政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营运货车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到2027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新能源客运车辆、重型载货车辆、内河船舶应用范围持续扩大,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明显提升,公路施工装备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持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运输车辆绿色替代行动
1.公交车新能源替代工程。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替代,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城市公交车更新,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包括应急车辆)。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结合城市公交车运营和动力电池衰减实际,开展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城市公交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出租汽车绿色转型工程。在保障出租汽车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出租汽车更新方案、更新补偿政策,推动全省新增及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全省巡游出租车及城市建成区网约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到2027年,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出租汽车。(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营运货车低碳升级工程。鼓励引导货运经营者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进新能源车辆在城市与城乡配送领域应用。鼓励服务大型工矿企业、铁路站、内河港口、货运枢纽(物流园区)的公路短驳运输车辆,优先使用新能源货车,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鼓励服务郑汴洛濮氢走廊相关运输企业,优先使用氢能源货车。到2025年,重型营运货车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到2027年,新能源重型营运货车超过1.5万辆。(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营运客车更新升级工程。严格执行营运客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营运客车。鼓励引导客运经营者综合评估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政策等,自主淘汰老旧营运车辆,更新新能源营运车辆(不含定制客运车辆)。引导运距在100公里以内的毗邻城市道路客运车辆和农村客运车辆由传统燃油客车向新能源车辆升级;支持50座以上的旅游包车向小型化、绿色化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和线路推广使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城市物流车新能源推广工程。以安阳、郑州、许昌等8个国家级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推进新能源城市物流车使用。因地制宜采取优先通行、便利停放、车辆补贴、充换电站建设等措施,优化新能源物流车推广环境。引导酒店、餐饮、医药、报业、盐业、烟草等城市配送重点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物流车配送服务。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城市建成区物流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老旧机车和机场设施淘汰更新行动
6.老旧内燃机车淘汰更新工程。(省发展改革委、郑州局集团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老旧机场设施更新工程。(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老旧船舶报废更新行动
8.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工程。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引导经营者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船舶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营运船舶,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报废拆解船舶120艘,新增船舶500艘。(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新能源船舶应用工程。鼓励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动LNG动力船舶在具备条件的内河航线应用,支持纯电池动力在中小型、短距离内河客货船试点应用,支持船舶探索开展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设备换装模式试点应用,探索绿电、绿醇、生物柴油等新能源在内河船舶领域应用。(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邮政快递设备升级行动
10.老旧安检设备更新工程。推动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老旧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配置使用邮件快件智能射线安全检查设备。推广应用邮政业智能安检设备,指导邮政快递企业因地制宜制定智能安全检查设备更新计划。到2027年,力争新增智能安检设备120套。(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11.寄递配送车辆更新工程。推动邮件快件末端配送车辆新能源化,指导各地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老旧邮政快递运输车辆,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辆,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到2027年,力争新增新能源寄递配送车辆540辆。(省邮政管理局、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智能分拣设备推广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主要邮件快件处理场所,淘汰老旧分拣设备,配置使用全自动智能分拣成套设备,进一步提升分拣效率,推进设备智能化低碳化升级。到2027年,力争新增智能分拣设备145套。(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五)公路施工装备提升行动
13.公路施工装备迭代升级工程。引导公路施工企业,综合考虑施工效率、经济效益等,自主迭代升级效率更高、质量更好、排放更优、安全更有保障的施工装备。支持施工装备相关生产企业加大科技攻关,积极研发生产更多智能化、绿色化、多样化的新装备,促进施工装备加快迭代升级。积极推广混凝土振动搅拌、路面无人摊铺、梁板智能预制、无损快速检测等先进可靠的新装备,持续提升公路建设养护施工质量和安全,全力打造“中原品质”。(省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安全应急装备增强行动
14.应急救援装备增强工程。推进河南国家区域性公路应急救援中心装备更新,推动各地公路防汛、除雪保通等大型专业应急抢险设备和无人机、单兵通讯等高精尖设备更新,增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加强物资储备,进一步提升抢险应急、灾害处置机械化保障水平和综合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到2027年,力争新增和更新普通公路应急抢险设备660台(套),高速公路应急抢险设备57台(套),港航专业应急救助船舶22艘,装备500台(套)。(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汽车客运站安全设备更新工程。推进全省等级汽车客运站既有老旧安检门、行包安检仪、车辆安检台(仪)等安全检查设备更新,引导高清摄像设施、消防设施等设施设备更新,支持三级及以上客运站配备实名制查验设备。到2027年,实现全省三级及以上客运站行包物品安全检查设备更新、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实名制查验设备全覆盖。(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七)能源供给设施提质行动
16.公路网新能源设施优化工程。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数量40%比例配建快速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普通国道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8辆以上电动汽车同时充电需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所有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延伸,到2025年具备充电条件,实现有效覆盖。探索公路沿线超充站、换电站等建设。鼓励布局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交通能源系统。依托郑汴洛濮氢走廊,优先在骨干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建设加氢站,鼓励现有加油(气)站、充电站拓展加氢功能,建设“油气电氢”综合能源站。到2027年,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车位2000个,新增普通国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160处。(省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科技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加快推进现有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改造,新建码头、船舶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比例达到100%。支持LNG、生物柴油、绿醇等加注及充(换)电供应服务保障设施建设。探索建设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支持有条件的加油(气)网点、水上服务区更新提升配套设施综合服务水平。到2027年,完成800艘船舶受电设施升级改造。(省交通运输厅、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物流设施设备改造行动
18.物流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鼓励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以及区域重点综合货运枢纽设施设备提质升级,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等技术。支持高标准仓库与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电动叉车等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应用集装箱、集装器、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装载器具。支持冷藏车等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技术标准规范引领行动
19.标准引领能力提升工程。严格执行节能降碳、环保、安全等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对标先进标准实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设备智慧、绿色、安全水平。加强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基础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促进技术研发与标准研制应用协同发展,推动先进成熟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提升标准在建设养护、运输服务、智慧交通、绿色发展、应急管理和风险管控等重点领域的有效供给。加快《空陆联运厢式运输半挂车》《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指南》等标准工作进度,尽快发布实施。(省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交通运输数字转型行动
20.智慧交通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智慧高速建设三年行动,以京港澳高速、连霍高速、郑州机场高速,国道107、国道310等骨干通道为重点,打造一批智慧公路,创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通道。推动码头载运设备电动化、作业智慧化,高水平打造周口港小集作业区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加快仓储、运输、中转、配送等环节新能源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跨市域绿色智慧运输通道。到2027年,力争智慧公路运营里程超过2000公里,智慧航道运营里程超过300公里。(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交通运输数字转型工程。推动全省高速公路视频监控优化提升,按相关规定对既有线路加密视频点位,推动老旧视频监测设施升级换代,开展收费广场、服务区等区域监测视频优化整改,新建、扩建高速公路按照不大于每2公里1对的标准建设高清视频监测设施。推动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视频监控全覆盖。推进无人驾驶设备和智能作业装备应用。加强安检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检领域的应用。(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邮政等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设备更新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风险防范,推动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激励机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举措、任务目标,完善配套措施,层层压实责任。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地要建立政策对接、供需对接、项目对接、银企合作等工作机制,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其他中央资金支持。坚持省市联动,用足用好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财政政策,研究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运通贷”专项贷款、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补贴申领程序等政策措施,建立资金分配与工作绩效、更新规模等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落实好国家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新能源车辆路权优先、新能源船舶靠离泊优先、行业准入等激励措施。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鼓励联合开展交通运输设备集中采购,支持装备制造、销售企业探索多元化商业模式,降低设备采购成本。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体,加大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总结各地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通过专题报道、培训会、观摩会等推广应用。
(四)强化督促指导。对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清单管理,加强跟踪督办,定期调度各项任务进度和成效。将交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纳入行业碳排放评价体系、绿色低碳发展评估体系,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地每季度末报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