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安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刘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万安县城较大的公共停车场、人口较多的居民小区、乡镇政府等公共场所安装智能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解决居民充电问题,今年以来,我局一是大力开展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项目建设前开展摸排调研,结合小区实际将汽车充电桩等内容纳入小区改造范围,今年老旧小区项目计划加装汽车充电桩14部。二是县发改积极谋划了万安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项目由万安县城控集团负责建设,在项目谋划阶段对城区主要停车场、公共场所以及17个乡镇(场)进行了摸排调研,明确加装汽车充电桩布点,项目一期投资额为2700万元,计划在万安县范围内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41个,其中县城16个站点,乡镇25个站点,总充电终端数为225根。汽车充电桩建设完成后将由万安县城控集团运营管理,目前项目已完成立项,正在进行招标阶段。
感谢您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