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埇桥区“聚民意,惠民生”行动市人大代表第八小组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张继兵代表:
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建设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1、关于政府引导与财政补贴中提出的:“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充电桩建设。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激发市场活力。同时,明确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确保充电桩分布合理,满足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充电需求。”建议回复如下:该项工作已开展,根据《安徽省汽车办关于做好 2023年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充换电服务费补助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发改委已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充电桩企业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支持。
2、关于“推广公私合作模式,吸引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外资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充电桩建设。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与土地规划,企业负责资金投入与运营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这不仅能加快充电桩建设速度,还能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议,现已由埇信集团控股国有企业宿州宿徐埇创实业有限公司投资40%、上海睿瑞友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上海美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成立宿州宿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完成城区充电桩选点布局,正在按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工作。
3、关于“智能化升级与互联互通:推动充电桩智能化升级,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充电桩状态实时监测、故障预警与远程维护。同时,加强充电桩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充电导航、预约充电、支付结算等一站式服务。这不仅能提升用户体验,还能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体发展。”建议,省政府已联合省属国企皖能集团开展“安徽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建设完成后智能化互联互通工作将上一新的台阶。
联系单位: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3688079
2024年8月12日
抄送: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人选工委、区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