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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邑:累计建成充电站45座,充电桩1325个

日期:2024-08-15    来源:昌邑市发改局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08/15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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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站 充电桩 新能源汽车

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推动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通过简化审批手续、申请奖补资金等方式,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市累计建成充电站45座,充电桩1325个(按枪数1455),其中:公共充电站39座,充电桩360个(按枪数418);专用充电站6座,充电桩91个(按枪数163),另有在供电公司备案的个人充电桩874个。2024年,我市计划新建公共充电桩160个,实现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二、工作开展情况

1.突出规划引领,编制专项规划。为全面贯彻国家及省市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部署,科学引导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8月,我市编制印发了《昌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昌政批复字〔2020〕41号)。该规划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超前、体系完善的布局原则,逐步在城区范围内形成以住宅小区、办公场所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停车场配建公用换电设施为辅的充电服务网络,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

2.出台配套政策,完善规范支持性文件。2021年4月,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供电公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昌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昌发改〔2021〕51号)、《昌邑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验收细则》(昌发改〔2021〕52号),严格规范既有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进一步明确了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设管理流程等。

3.加大扶持力度,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帮助企业申报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已争取2017至2022年奖补资金共计207.896万元。同时,及时掌握上级最新政策,加强与建设企业沟通,将政策动向传达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

三、存在主要问题

1.现有公共充电站利用率偏低。经调研发现,大多数车主习惯在家自主充电,目前39个公共充电站年用电量为300万度左右,时间利用率普遍在15%左右,充电利用率不高。因利用率不高,在车位资源紧张时,油车占位情况严重,油车占位又导致电动汽车无法充电,造成恶性循环,运营管理复杂。另外,还存在场地租赁费用高等实际问题,公共充电站普遍投资回报率偏低。

2.已建成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困难。既有小区前期未规划充电桩区域,新建充电桩需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业主签字比例低,难以组织安装工程。电力配套设施需升级改造,既有小区建设之初所用的电缆无法负荷大量电动汽车同时充电,安装充电桩首先需要电力增容,需要供电部门对小区进行硬件升级,但设备升级费用高昂,物业公司难以负担。

3.镇村充电桩建设不足。与城区相比,镇村居民居住比较分散,这就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带来了诸多不便,分散式建设施工工程量大,电缆敷设量增加,投资成本居高不下等都增加了建设的难度。农村地区人口密度低,电动汽车保有量少且分散,对充电桩的需求不高;投资建设充电桩,企业投资收益率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投资建设积极性。

四、下步工作安排

在国家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推动下,城乡电动汽车增量空间巨大,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的需求也会急剧增长,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持续落实潍坊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潍坊市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实施方案》,落实好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工作会商和日常联络工作机制,合力推进我市充电桩的发展。同时,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倡导低碳出行,吸引更多消费者使用电动汽车,带动充电基础设施发展。

2.加快推动个人充电桩建设。新建住宅小区应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已建住宅小区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逐步改建或加装充电设施;变压器容量不足小区,可采用有序充电模式。鼓励具备建设自用充电桩条件的镇村居民在自家院内安装慢充充电桩。

3.因地制宜完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合理规划布局,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来助推充电设施的建设。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到2024年底前新建公共充电桩160个。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达不到比例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予审批,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不予通过。鼓励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4.积极做好企业服务。重点发挥好供电公司、市场主体、政府投资平台公司“三方力量”的作用。供电公司层面,发挥其每个镇街都有供电所的天然优势,依托供电所建设充电设施,尽快实现镇街充电设施全覆盖。市场主体层面,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电网接入等服务,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加速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政府投资平台公司层面,发挥本地化优势,鼓励独立建设、与其他企业联合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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