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2024401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林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及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管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21〕9号)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主要目标为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放宽至2005年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主要负责在老旧小区改造的过程中,推动老旧小区内的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局通过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推动老旧小区自行车充电设备建设。县(市、区)政府、街道、社区联动,多渠道了解居民合理需求,对有充电桩需求且具备建设条件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国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充电设施。部分县(市、区)积极引进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实行免费安装有偿使用模式,推动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累计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1204个,逐步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多充电难问题,保障小区消防安全。但因大多老旧小区位于老城区,受场地限制、安全距离、居民意见难以统一等因素影响,老旧小区改造(2005年以前建成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还存在一定困难。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推动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按有关要求配建充电设施,指导各县(市、区)结合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对16个具备改造条件的小区因地制宜,推动小区内充电设施建设,做到应改尽改。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福强
联系人:邱锦林
联系电话:2339893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