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答复。
其中提到,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推动建设标准化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源头破解群众停车难、充电难问题,有效遏制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据统计,我市电动车保有量 60余万辆,共设置充电设施 1.07余万处,可满足 14.5余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有 769个小区有扩建需求,其中 588个小区有空间扩建,可扩建充电插座 7.9余万个。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建充电插座 20838个。我市方案正在制定中,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开展充电驿站和换电场所建设,利用零星场地和空闲地块,建设标准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
原文如下:
关于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39号提案的答复
朱雪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公共场所安装电瓶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一是规划先行,依据现行的《蚌埠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结合建筑类型,按照住宅大于 1泊位/户且不小于 1泊位/100㎡建筑面积、商务办公不小于 2.5泊位/100㎡建筑面积、配套商业不小于 4泊位/100㎡建筑面积等在规划条件中提出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二是对于停车需求较大的需要,如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人口密集区、人流量较大区域,按照“应划尽划、能划尽划”的原则,在确保消防安全和不影响居民出行的前提下,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划设非机动车临时停车线。
二、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制
我市出台《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自 2023年 1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县区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及宣传媒体、学校等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及内部安全管理。各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聚焦群众出行和道路通行安全问题,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
三、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
认真落实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全省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摸底排查,推动建设标准化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源头破解群众停车难、充电难问题,有效遏制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据统计,我市电动车保有量 60余万辆,共设置充电设施 1.07余万处,可满足 14.5余万辆电动车充电需求。有 769个小区有扩建需求,其中 588个小区有空间扩建,可扩建充电插座 7.9余万个。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建充电插座 20838个。我市方案正在制定中,下一步我市将探索开展充电驿站和换电场所建设,利用零星场地和空闲地块,建设标准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驿站。
办复类别: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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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3117985
蚌埠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