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8号的答复。
其中提到,截至目前,贵定县已建成投用的充电桩共有121个,配套充电枪200把,其中在县城区域(包括小区、商场停车场、高铁站、公交站)有81个充电桩,配套充电枪122把。在盘江镇、云雾镇、德新镇、沿山镇共计有40个充电桩,配套充电枪78把。结合贵定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情况,现有充电桩已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急需增设配套新能源基础设
根据省、州工作安排及县级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贵定县围绕《规划》重点突出“两区”(居民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和“六进一上”(进机关、进住宅区、进公共服务区、进人口集聚区、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的工作要求,采取分年度建设的方式,拟于2027年底完成602个充电桩的增设。
原文如下:
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第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78号的答复
王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
截至目前,贵定县已建成投用的充电桩共有121个,配套充电枪200把,其中在县城区域(包括小区、商场停车场、高铁站、公交站)有81个充电桩,配套充电枪122把。在盘江镇、云雾镇、德新镇、沿山镇共计有40个充电桩,配套充电枪78把。结合我县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情况,现有充电桩已无法满足群众的需求,急需增设配套新能源基础设施。
二、《规划》进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定县“十件民生实事之实施充电桩项目建设”工作,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推广应用,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局已牵头开展《贵定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27年)》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并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核通过,拟于近期挂网印发。
三、《规划》目标
根据省、州工作安排及县级充电基础设施的需求,我县围绕《规划》重点突出“两区”(居民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和“六进一上”(进机关、进住宅区、进公共服务区、进人口集聚区、进产业园区、进旅游景区、上高速公路)的工作要求,采取分年度建设的方式,拟于2027年底完成602个充电桩的增设。
四、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县盘投集团已牵头实施完成《关于贵定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搭建运营方案》及《2024年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计划》的拟写,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建设单位,待挂网结束后将相关事宜呈报县委县政府研议,预计7月底开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积极与盘实集团做好对接,协助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工作,同时配合县住建部门,鼓励各小区物业完善个人充电设施配套,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序时推进,使“十件民生实事”尽快落地见效。
二是联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期间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同步引导运营企业对建成投运的设施设备购买相关保险,推动充电桩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三是认真做好收费价格监督管理,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周期和退费规则等内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及成效,让广大居民、物业企业了解政策要求;同时与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舆论监督,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阻碍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行为,加大舆论曝光力度,营造有利发展的舆论氛围。
贵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