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情况的公示》。其中,直流充电桩27台,交流充电桩25台,申报总资金43.53万元,补贴资金21.24万元。
原文如下:
永宁县关于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共4家企业参加申报。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工作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4〕449号),自治区下达2023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600万元。根据自治区要求,农村地区充电桩足额分配补贴资金,在此基础上按照各地市补贴资金与申报资金比值基本均衡的原则进行分配。永宁县分配21.24万元。因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工作影响面大、社会关注度高,为严肃补贴发放纪律,现将具体分配情况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6日---7月22日),在此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联系人: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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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宁县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情况统计表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