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对“关于市区内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议案(邹城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号)”的答复。
其中提到,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的监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目前,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住宅项目施工图时,严格按要求审核充电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一是积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依托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断完善我市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逐步推进老旧小区道路、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努力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2023年完成17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升级,规划新增停车位3270个,非机动车充电装置82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64个;2024年计划完成27个小区的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停车位约170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约21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约460个。二是开展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安装工作。2023年以来,市住建局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通过自筹资金或第三方投资等多种途径,在小区内新建车棚441处,新增充电设施1087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13个,逐步缓解群众充电问题。
原文如下: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关于市区内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议案(邹城市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号)”的答复
赵顾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市区内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市区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建议。关于您提出的在市区内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市区内充电桩数量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增加充电桩的建设不仅能够方便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出行,也有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目前,我们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来逐步推进市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增加:
1.加强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的监管。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目前,在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新建住宅项目施工图时,严格按要求审核充电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2.完善小区基础设施。一是积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依托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断完善我市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逐步推进老旧小区道路、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努力为居民创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2023年完成17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升级,规划新增停车位3270个,非机动车充电装置82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64个;2024年计划完成27个小区的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停车位约170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约21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约460个。二是开展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设安装工作。2023年以来,市住建局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通过自筹资金或第三方投资等多种途径,在小区内新建车棚441处,新增充电设施1087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013个,逐步缓解群众充电问题。
小区内新能源车辆的充电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综合性较强的问题(如年份久的小区,在设计建设之初未考虑停车问题,规划停车位较少甚至没有规划停车位;小区供电设施老化,变配电能力有限,增加多处大功率充电设施,有的就需要更新电力设施设备),需要政府各部门与街道、社区及广大车主共同配合,多部门协同发力、综合施策,才能有效的解决“充电难”问题。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支持!请您继续关注,多提宝贵建议,指导我们的工作!
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