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丽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上街区加强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目前随着电动汽车使用日益普及,为更加方便我区居民在小区内部对家用电动汽车充电,前期我局在对新建住宅项目进行方案审查时,将严格依据《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要素保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应 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同步配建不少于 25%的充电车位。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我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会明确充电车位数量和 100%预留安装条件,在规划核实阶段也会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核实,不满足要求的将会督促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截至目前,凡是经过规划审批和规划核实的新建住宅项目,都达到了《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所要求的充电车位配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