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4年7月份,国际能源网/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对2024年6月份国家及地方充换电政策进行了梳理,共21条。其中,国家政策5条,地方政策16条。
2024年6月国家政策
国家政策:5条
6月份值得关注的是,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发布的《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到,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还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印发的《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聚焦前沿技术领域和新型产业生态,围绕固态电池、电动汽车换电、车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推进商用车换电安全要求、换电兼容性测试、换电电池系统技术要求等标准研制,支撑换电模式商业化发展。
2024年6月地方政策
地方政策:16条
涉及省市有:四川成都、海南、四川雅安、广东深圳、湖北武汉、山东、内蒙古、广东广州、吉林、河南郑州、浙江杭州等14个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川:2025年底,四川建成充电基础设施86万台,额定功率达到1300万千瓦,2030年底建成充电基础设施293万台,额定功率达到2956万千瓦,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充电需求。
吉林:推动高速公路沿线充换电站建设。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存量土地及停车位,加快建设或改造充电基础设施。高速沿线单侧服务区建设至少4个快充车位(单枪功率≥60千瓦)。
广东深圳: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充电站为单位进行授权,每个充电站授权一次。使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应对外公共开放,不得只对单一品牌汽车提供服务,不得对不同品牌汽车采取区别对待。
山东: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积极创建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打造山东省农村地区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样板。
河南郑州: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相关准入条件: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须拥有8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其中,需持电工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专职运行维护人员4名以上(持高压类至少1名);运营充电基础设施总容量不低于2万千瓦,其中,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占比不低于20%。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至7月10日。
来源:国际能源网/充换电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