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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重磅发布!事关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事项

日期:2024-06-12    来源:国际能源网/充换电网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06/12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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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公交车 动力电池 电动汽车

国际能源网获悉,2024年6月7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其中明确指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更换前提、原则

1、前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

2、原则: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更换及更换后的注意事项

1、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

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31484—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

2、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

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性能应满足 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38900—202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

3、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相关工作

年检、安全管理、缺陷召回、事故调查、报废回收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

4、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发生事故

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其保险理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组织开展。

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事项的公告》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iche@miit.gov.cn;或者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3726。

来源: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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