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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日期:2024-04-16    来源:央视网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04/16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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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换电设施 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

4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为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2024至2026年,三部门将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2024—2026年,三部门将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根据通知,申报试点的主体应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场景丰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地方推广应用积极性高、社会资本投资意愿较弱的县。其中,试点县应具有较为完整的规划布局方案、适宜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的场景和充足的供电保障能力等。试点县所在地级市2023年汽车保有量应不低于20万辆,具备较好的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在名额分配方面,2024至2026年,三部门根据地方当前新能源汽车和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发展状况及未来潜力、地域面积、省内县数量、当前财力状况等因素分配省级试点县名额。首批试点县名额共计70个。

试点县每年最多可获得奖励资金4500万元

在试点奖励标准方面,中央财政对经三部门同意备案且完成任务目标的试点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每个试点县示范期为期3年。奖励标准根据每年度试点县充换电设施功率利用率达标情况设置,共分为三个档次。示范期内,每年均达到最高目标的试点县最多可获得450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试点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财力,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新能源汽车运营补贴。试点结束后,三部门将对超额完成目标且对周边地区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的县,按照奖励标准的10%给予超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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