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数据显示,2023年,四川省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达35.72万辆,同比增长34.43%,免征车辆购置税64.97亿元,同比增长41.89%。
1月18日,国新办就税收服务高质量发展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介绍,2023年,税务部门积极推进绿色税制体系建设和政策落实,其中,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1218亿元。
2023年,四川省发改委印发的《四川省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发展目标,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2023年实现区(市)县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
《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建成单桩功率原则上不小于60千瓦乡村公共充电桩2.2万个以上,其中城乡融合片区不低于1.5万个、农村片区不低于7000个,在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电动汽车充电桩“乡乡全覆盖”、新能源汽车销售体验和维修服务网点“县县全覆盖”。
以成都为代表的充电基础设施示范地区,2023年实现区(市)县快充站全覆盖,2024年实现所有乡镇公用充电桩全覆盖。城乡融合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30个,农村片区每个乡镇不少于12个。
此外,在《工作方案》中提到,加快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是三大重点任务。此外《工作方案》要求,优化完善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公共、专用充电基础设施采用单枪功率大于60千瓦的快充设备,优先在县级城市为公交、出租车、环卫、农村客运和货运车辆建设专用充电基础设施。
四川还将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力度,充分释放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