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19日,华晨集团发布《关于近期传闻澄清说明的公告》称,近日,有市场传闻称“华晨集团正考虑出售华晨宝马剩余25%股份”。经公司核实,上述报道不真实。
华晨集团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得到任何来自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公司股东有关上述传闻的书面或口头的信息。公司并不知悉媒体报道所载资料的来源。为避免对投资者构成误导,现予以澄清说明。
华晨集团强调,公司将根据实际重整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严格遵循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在债券存续期间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1月17日,有媒体报道称,华晨汽车正考虑出售其剩余的25%股份,多家中国企业对华晨汽车集团出售剩余25%股份感兴趣,其中包括一汽集团和其他新兴企业,目前谈判正在进行中,尚未做出最终决定,可能不会达成交易。
华晨集团是2002年根据中央决定,经辽宁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2011年,华晨汽车集团在国内已建成南北两大产销基地,五个整车生产企业、四个发动机生产企业和多家零部件生产企业,设有两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实验室以及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拥有500余项技术专利(含国际专利近百项),具备国内少有的整车造型、设计能力、样车制造、整车匹配开发及发动机等核心汽车零部件的设计、开发能力。企业通过高起点自主创新,打造了“中华”、“金杯”两大自主整车品牌以及“华晨宝马”合资整车品牌,且均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产品已覆盖乘用车、商用车全领域。
“十一五”期间,华晨汽车实现整车销售165万辆,销售收入2333.2亿元、税金总额268.8亿元,分别是“十一五”前21年总和的160%、216%和280%。2011年,华晨汽车集团荣登中国企业500强第117位,并跻身中国机械500强第12位,真正成为业界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