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申请双鸭山市2023年城市功能提升项目-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双发改发〔2023〕10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医院停车场,双鸭山市尖山区市委停车场,双鸭山市尖山区妇幼保健院停车场,双鸭山市尖山区北秀公园停车场,4个选址共建设10个充电桩。(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控制价为:1,973,419.03元。
2.2计划工期6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1月27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3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实际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班子成员要求:1名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名电力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1名电力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1名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
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组成员近3个月(2023年08月至2023年10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锁或网上可查询网址,如提供网址查询不到,视为无效)、劳动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至2023年11月0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2023年11月06日17时00分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招标投标过程中减少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通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双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时,提交相关佐证信誉材料,投保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收取且不能高于40万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9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执行。(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
联系电话:0469-4285016
招标人:双鸭山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冷库小区12#楼
联系人:盛先生
电话:18346967888
招标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邮编:155100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019044333
电子邮件:730321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