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7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个部门出台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从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等方面,提出了10条措施。
其中,在优化汽车限购管理政策方面,鼓励限购地区尽早下达全年购车指标,实施城区、郊区指标差异化政策,因地制宜增加年度购车指标投放。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快培育二手车市场,各地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政策措施。
同时,通知还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使用,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乡县高速公路和居住区等场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农村电网承载能力,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成本,落实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的政策措施。推动居民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推动公共领域增加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支持适宜地区的机关公务、公交、出租、邮政、环卫、园林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
对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通知提出,鼓励各地有效扩大停车位供给,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政策。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相关标准要求配建停车位。提高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的车位配建比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夜间道路停车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加快立体停车场、智慧车场建设和装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