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渝财规〔2023〕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充电技术快速提升、标准体系逐步完备、产业生态稳步形成,基本建成了数量较多、辐射较广、服务较优的基础设施体系。
为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充分用好财政资金,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制定出台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覆盖桩、站、平台、宣传等环节,重点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主要包括充电桩建设、换电站建设运营、市级监测平台升级、营造推广氛围等四方面共9项政策。
(一)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公共快充桩建设补贴。为加大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充电桩企业建设大功率、高利用率的充电桩,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企业在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我市充电桩布局“短板”地区加大建设力度,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含)以上景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公共慢充桩建设补贴。为提高各类建筑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比例,构建完善的充电服务网络,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商圈、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3.居住社区“统建统营”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支持利用居民小区、保障性住房的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专用车位,统建统营充电基础设施,开展分时智能有序充电,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4.公共快充桩升级改造奖励。为持续提升充电场站利用率,支持对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站点上一年年均容量利用率低于2%的直流充电桩进行功率“小改大”升级改造。对功率提升部分,给予100元/千瓦的一次性更新升级奖励。
5.“充储泊”体验中心示范运营奖励。按照《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2022—2025年)》相关要求,鼓励打造集充(换)电、储能、智慧停车等多元化服务业态共生,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的体验中心。对体验中心内建成的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120千瓦的公共快充桩给予200元/千瓦、对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对换电站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补贴。
(二)支持换电站建设运营。
6.换电站建设补贴。为加快我市换电示范城市建设,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换电站建设。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且实际运营兼容多品牌多车型的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站,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80万元/站。
7.换电站运营补贴。为提高换电站服务效率,降低换电站运营成本,对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且平均每月换电电量10万度以上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次以上且平均每月换电电量5万度以上的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给予30万元/站的一次性运营奖励。
(三)市级监测平台运维补贴。
8.支持市级监测平台持续提升车桩站一体化监测水平,不断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互联互通、信息公开等功能。对平台运维主体,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最高不超过年度运维支出的30%给予运维补贴,年度补贴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四)营造推广氛围奖励。
9.为营造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支持在市内举办新能源汽车国际车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按照不超过活动经费的30%给予奖励,单个活动举办方年度奖励资金不高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