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充电桩建设事关城市基础设施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和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充电设施管理,破解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经与21个相关部门会签,其中12个部门无意见,9个部门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全部采纳,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决策依据
该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委《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 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 17 部门《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发改能源〔2022〕459 号),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三、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包括5个方面25项内容:
(一)总体目标。《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5万个(枪)。
(二)基本原则。《实施意见》根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的保有量以及电动汽车的保有量和增长速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中提出的“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对下步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车桩相随,适度超前;公用为主,自用为辅;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
(三)重点任务。一是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明确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二是分类指导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建设场所的不同分别对公共停车场、居民区、单位内部、行业专用、旅游景区、高速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指导意见,全方位推进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明确运作模式和营运管理方式,积极推行公司化运作模式,实现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智慧化。其中对有关建设管理备案流程、用电报装流程以及建设备案等制定了流程图和有关表格具体指导实施。
(四)保障措施。在六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一是坚持产业引领。结合烟台实际,加快编制我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为充电基础设施提供稳定的市场预期,实现“车桩相随、同步发展”的新局面。二是加大资金支持。通过争取中央奖励资金、贷款利息补贴、财政补助等方式给予政策支持。三是简化审批手续。通过简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以及简化主管部门备案手续等方式予以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加强电网保障。通过加大配套电网建设投入、做好配套供电服务等方式保障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五是降低用电成本。实行分类目录电价,落实电价优惠政策。六是规范设施管理。通过完善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搭建信息化平台,切实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二是明确主体责任。对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以及部分市直部门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建立每月调度制度,加强工作落实。四是对有关宣传和舆论监督提出了工作要求。
四、《办法》的施行日期
该文件的公布日期是2023年1月11日,施行日期是2023年3月1日,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