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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福建福州城投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2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国际充换电网

2023
03/28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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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充电桩 充电桩建设 项目招标

项目概况

福州城投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匠一招[2023]004号

项目名称:福州城投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399.7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9.7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竣工结算止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生成的时间为依据)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投标无效。(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a.设计服务: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b.造价咨询服务: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c.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d.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e.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6)其他人员配置。(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还应配备以下人员,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交其它人员信息及证件材料,评委会评标时不对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信息及证件材料进行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将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人员的信息及有关证件报送招标人审查。审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7)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 法机关暂定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2本项目接受不大于2家的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电子邮件购买: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项目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潜在供应商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915488138@qq.com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对福州城投智慧充电桩建设项目设计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匠一招[2023]004号。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项目内容一览表。

3、资格标准: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生成的时间为依据)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a.设计服务: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b.造价咨询服务: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c.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d.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造价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e.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注册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6)其他人员配置。(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投标人在中标后还应配备以下人员,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交其它人员信息及证件材料,评委会评标时不对除“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信息及证件材料进行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将招标人要求的其他人员的信息及有关证件报送招标人审查。审查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7)投标人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以来)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 法机关暂定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本项目接受不大于2家的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未经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4月19日09:30前提交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8、开标时间:2023年4月19日09:30,开标地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9、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电汇、转帐方式(保证金转账时请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前到达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

(4)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5050188430000001534

10、质疑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榕发商务中心8层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189650577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13559128000

售卖标书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5960195564

附件1:

招标项目内容一览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城投新基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榕发商务中心8层

联系方式:刘工、18965057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联系方式:余女士、13559128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电 话:  135591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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