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145号
年处理20万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处理20万吨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综合大楼、拆解车间、还原焙烧车间、浸出净化车间、萃取车间、蒸发结晶车间、原料及产品库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05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768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9.6万立方米、蒸汽消耗量不高于65533吨;项目废旧锂电池单位处理综合能耗不高于0.1193吨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