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尤勇3日介绍,截至今年10月底,171家有关企业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10048个,培育26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下一步将探索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
在此前,工信部新闻发言人答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时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从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产业等方面,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包括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加强技术创新、深化试点示范等。工信部表示,电池的回收与利用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社会安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工信部在强化溯源监管和回收、培育综合利用产业、夯实基础和标准基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但是,长期以来,退役动力电池的追溯、回收企业鱼龙混杂、小作坊横行、黑市交易、车企回收网点形同虚设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2020年国内累计退役的动力电池超过20万吨(约25GWh),2021年也迎来了第一批动力电池退役高峰期。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退役电池的处理也越发紧迫与严峻,2025年预计退役电池将达到78万吨(约116GWh)。
对此,工信部表示,未来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约束力;二是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溯源监管,督促有关主体落实溯源管理责任;三是加强技术创新,突破退役电池一致性、自动化拆解等目前还存在的技术瓶颈,持续推动发布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是深化试点示范,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备电等梯次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持续培育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