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汽车动力电池是指在汽车上配置使用的、能够储存电能并可再充电的、为驱动汽车行驶提供能量的装置,包括锂离子动力电池、金属氢化物镍动力电池和超级电容器等,不包括铅酸类电池。由于在汽车应用领域的关键性,动力电池被比作新能源汽车的心脏。目前,全球新能源汽车的电池主流应用类型为锂离子电池。按照正极材料体系区别,目前市场应用的锂电池可分为磷酸铁锂电池、三元电池和锰酸锂电池等类型。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提出了要求。在资源节约方面,动力电池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高价值金属,如锂、钴、镍等,回收后能够提升原材料供给,降低对上游矿石的依赖。在环境保护方面,动力电池主要材料中虽然不含汞、镉、铅等毒害性较大的重金属元素,但在正极、电解液等多种材料中也含有钴、镍、铜、锰、有机碳酸酯等具有一定毒害性的化学物质,部分难降解的有机溶剂及其分解和水解产物,会对大气、水、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并对生态系统产生破坏。同时钴、镍、铜等重金属在环境中的富集效应最终会对人类健康带来损害。
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正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将梳理相关政策及对未来市场规模进行预测。
一、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政策梳理
为了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办法。特别是2018年以来,政策密集发布,动力电池回收逐步规范完善。我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2015年,部分条款阶段。
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只是作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政策文件的部分条款出现。2012年9月,国务院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要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及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第二阶段,2015-2018年,专题政策阶段。
2016年1月底,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商务部、质检总局五部委在2015年9月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正式联合下发《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指导企业合理开展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的设计、生产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业联动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从此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和环保部等国家相关部门开始陆续出台专门针对动力蓄电池的相关政策。2016年12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从设计、生产及回收责任、综合利用、监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主体责任。2017年7月,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2020年8月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
第三阶段,2018年至今,试点实施阶段。
进入2018 年,动力电池回收政策出台明显加速。2018年1月,工信部、科技部、原环保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障。为了更好的推动《管理办法》的实施,2018年7月,工信部、科技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京津冀地区、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 17 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并确定各试点地区相应的目标任务,这有助于建立相对集中、跨区联动的回收体系。为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2018年7月31日,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在北京启动运行。2019年2月,工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前提下,试点梯次利用动力电池作为数据中心削峰填谷的储能电池。推动产品生产、回收企业加快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推行产品源头控制、绿色生产,在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效率。2019年11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梯次利用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要求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立回收服务网点,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综合利用等企业可合作共用回收服务网点。2020年3月,工信部部印发的《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特别指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2020年7月底,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进入2021年,政策层面频频为动力电池回收助力。7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该规划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体系、梯次利用作出重要指导;8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发布《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规范指导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过程。
下一步,工信部等部门将从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产业等方面,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包括加快推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约束力。加强梯次利用管理,实施梯次产品自愿性认证制度,引导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溯源监管,督促有关主体落实溯源管理责任。加强技术创新,突破退役电池一致性、自动化拆解等目前还存在的技术瓶颈,持续推动发布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化试点示范,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备电等梯次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持续培育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
二、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
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爆发式增长
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也是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选择。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6年位居全球第一,2020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量124.2万辆,较2019年增长8.1%,销量为125.3万辆,较2019年增长12.9%;2021年前九个月,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已经达到216.1万辆,销量达到214.3万辆,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
图1 2016年5月-2021年9月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整理:HGFR
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产量也呈增长态势,2020年中国锂离子电池产量188.45亿只,较2019年增长31.23亿只。累计方面,2020年1-12月中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达到83.4GWh,2021年1-10月累计装机量达107.5GWh,同比累计上升168.1%。共有54家动力电池企业实现装车配套,排名前十的企业分别是宁德时代(50.7%)、比亚迪(16.6%)、中航锂电(6%)、国轩高科(5.1%)、LG新能源(4.8%)、亿纬锂能(2%)、蜂巢能源(1.9%)、塔菲尔(1.9%)、孚能科技(1.5%)、欣旺达(1.3%),10家企业合计占比91.8%。
图2 2019-2021年10月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GWh)
数据来源:GGII 整理:HGFR
图3 2019-2021年10月国内动力电池产量(GWh)
数据来源:GGII 整理:HGFR
磷酸铁锂及三元锂电池是目前动力电池中的主要类型。2021年1-10月三元电池装车量累计54.1GWh,占总装车量50.3%,同比累计上升100.1%;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累计53.2GWh,占总装车量49.5%,同比累计上升316.4%。2021年1-10月我国动力电池产量累计159.8GWh,同比累计增长250.0%。其中三元电池产量累计72.0GWh,占总产量45.1%,同比累计增长165.0%;磷酸铁锂电池产量累计87.5Wh,占总产量54.8%,同比累计增长378.2%。
2、动力电池退役规模及预测
2013年以后,我国新能源汽车大规模推广应用,并于2014年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按照动力电池5至8年使用寿命测算,2020年前后国内动力电池进入报废高峰期。2020年退役动力锂电池达到26.69GWh。其中,三元电池6.38GWh,磷酸铁锂电87.5GWh,共计23.78万吨,对应131亿元市场空间。
图4 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亿元)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
预计2021-2025年中国退役动力锂电池达到33.95GWh、55.38GWh、76.25GWh、99.21GWh、134.49GWh。三元电池回收有价金属主要是镍、钴、锰、锂等,质量占比分别为 12%、5%、7%和 1.2%。预计到2025年达到600亿元的市场空间。
图5 动力电池退役规模预测(GWh)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
3、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数量与分布
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截止到2021年11月26日,我国现存经营范围包括“动力电池回收”的企业共27025家。其中2021年新注册了21193家,占到所有存续企业的78.4%。
从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各省份分布来看,山东省有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2627家,排全国第一;第二江苏,有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2186家;第三是河南,有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2172家。海南、安徽、陕西、广西、湖北、浙江、福建分别以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1788家、1819家、1538家、1348家、1251家、1014家、962家挤进全国前十。
从注册资本来看,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动力电池回收相关企业数量10749家,占39.8%。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随着电池需求和退役数量不断增大,各地企业都已开始布局动力电池回收领域,关键竞争点仍是上游的回收渠道、下游的利用市场和回收技术规范性,国家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也需加紧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