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发改委官方网站获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正式获批。要点:(1)五省组合。五省12个城市进入广东城市群。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福州、淄博、包头和六安等城市组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其中,福建福州、山东淄博、内蒙古包头和安徽六安进入广东城市群;(2)在推广应用方面,强调以市场化机制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体现广东特色。
文件要点如下:
广东城市群组成及功能定位:确定由佛山市牵头,联合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阳江、云浮、福州、淄博、包头和六安等城市,组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
广东城市群具有全产业链全国领先优势:广东城市群产业基础扎实,氢气循环系统等燃料电池八大关键核心零部件均有布局相关企业,建成较大规模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
加氢站建设在全国率先破题:广东城市群在全国率先破解加氢站建设难题,在加氢站行政审批流程、加氢站管理办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机制等方面探索出“佛山模式”,在全国率先开展加油加氢一体化站、制氢加氢一体站等新的加氢站建设经营模式试点。目前,全省建成加氢站39座、在建10座,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广东城市群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充分发挥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先发优势,把握纳入国家首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的重大机遇,打破地域限制,探索构建统一的政策和市场体系。
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推动电堆、膜电极等关键部件,质子交换膜、催化剂和碳纸等基础材料,以及燃料电池系统集成与控制、整车的重大研发项目攻关,保持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水平全国领先,加快自主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在推广应用方面,以市场化机制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示范应用,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制造成本不断下降,用氢成本不高于每公斤35元,实现示范期内推广一万辆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的目标。在使用环境方面,以机制体制创新促进氢能供应体系(制-储-运-加)建设完善,加快建设加氢基础设施,建立安全稳定的氢气供应保障体系,实现示范期内建设超200座加氢站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