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主体推荐名录库的通知》(桂发改电力〔2021〕448号),全区各市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按规定时限提出了入库申请,提交了申请材料。
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经组织专家评审,对申请企业的基本条件、业务经验、投资能力、历史业绩、充电设施接入“八桂充”平台的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于2021年7月17日—23日将评分在70分(含)以上的46家拟入库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异议。现将广西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主体推荐名录库入库企业名单(第一批)公布,供各地各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选择参考。名录库的管理按照桂发改电力〔2021〕44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