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了《2021年湖南电动汽车绿电交易试行方案》。
在交易主题方面,文件指出,交易用户为在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经湖南省发改委备案公示;
(2)供电电压等级10千伏及以上;
(3)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营销系统中单独立户、单独计量,且具备分时段计量技术条件;
(4)充电设施接入负荷聚合平台,并能依托平台有效实现车网互动;
(5)电力用户负责将最大收益传导到充电车主。
在交易电量方面,文件明确,交易电量为低谷时段的全部电动汽车充电电量。
在市场管理方面,文件要求,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获得交易价差(成交价差扣除0.1分/千瓦时代理费)收益不低于85%,其中传导到电动汽车车主收益不低于60%。
具体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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