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该文件明确指出,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但同时电力系统综合效率不高、源网荷等环节协调不够、各类电源互补互济不足等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亟待统筹优化。为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积极探索“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以下统称“两个一体化”)实施路径。
文件提出,通过优先利用清洁能源资源、充分发挥水电和煤电调节性能、适度配置储能设施、调动需求侧灵活响应积极性,有利于发挥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优势,实现清洁电力大规模消纳,优化能源结构,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能源领域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文件强调,通过明确传统电源与新能源、基础电源与调峰电源、源网荷各环节的分工定位,有利于打破各个领域间的壁垒,统筹各类资源的协调开发、科学配置,实现源网荷储统筹协调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利用率、提升电源开发综合效益。
文件认为,“风光水火储一体化”侧重于电源基地开发,需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风能、太阳能、水能、煤炭等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统筹各类电源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积极探索“风光储一体化”,因地制宜开展“风光水储一体化”,稳妥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
“源网荷储一体化”侧重于围绕负荷需求开展,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要素,以储能等先进技术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以安全、绿色、高效为目标,创新电力生产和消费模式,为构建源网荷高度融合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探索发展路径,实现源、网、荷、储的深度协同,主要包括“区域(省)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 等具体模式。
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负荷侧的调节能力。依托“云大物移智链”等技术,进一步加强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的多向互动,通过一体化管理模式聚合分布式电源、充电站和储能等负荷侧资源组成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为系统提供调节支撑能力。
强化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挖掘一体化配套电源的调峰潜力,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优化综合能源基地配套储能规模,充分发挥流域梯级水电站、具有较强调节性能水电站、火电机组、储能设施的调峰能力,减轻送受端系统的调峰压力,力争各类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95%以上。
对于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环保政策、生态红线、水资源利用政策要求,严控中小水电建设规模,以西南水电基地为基础,优先汇集近区新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因地制宜明确风光水储一体化实施方案。
文件表示,要以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储能等新技术为依托,充分调动负荷侧的调节响应能力。在城市商业区、商业综合体,依托光伏发电、并网型微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园区级9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在工业负荷规模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支持分布式电源开发建设和就近接入消纳,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工作,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工业园区建设。研究源、网、荷、储的综合优化配置方案,促进与多能互补示范园区、智慧综合能源服务的融合发展,在经济可行的条件下,提高自我平衡能力,减少对大电网调峰和容量备用需求。
附征求意见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