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2 证券简称:越博动力
公告编号:2019-001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政策扶持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政府政策扶持资金的基本情况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电驱动”)与政府签订《关于支持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发展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越博电驱动将获批政府
政策扶持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体资金数额根据项目落实情况确认),并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73,215,570元,该项政府政策扶持资金为现金形式,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政府政策扶持资金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部把上述政府政策扶持资金归类为政府补助。
1、补助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根据《协议》,本次收到的73,215,570元政府补助,经公司财务部初步确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约28,300,000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约44,915,570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第七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本次补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补贴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有关本次补贴的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协议》涉及其他各项经费补助拨付情况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支持南京越博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发展的协议》;
2、银行收款凭证。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