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作为可再生能源发展大省,截至10月,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2463万千瓦,占比20.4%,造成电网调峰压力日益增加。为保障可再生能源全额消纳,需要进一步挖掘电网调峰潜力。
12月4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和《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交易规则》两份文件,旨在促进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提高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按照计划安排,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于2018年12月开展模拟运行,2019年1季度启动试运行。
江苏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主要开展深度调峰交易和启停调峰交易两类交易品种。市场建设初期,深度调峰交易参与主体为燃煤火电机组、核电机组,启停调峰交易参与主体为燃煤火电机组和储能电站。后期将研究燃气机组,风电、光伏电站等参与市场。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和《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交易规则》的通知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时间:2018-12-4
省电力公司,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省国信集团、协鑫集团,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及配套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17〕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8〕36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补偿机制,促进调峰资源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提高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工信厅制定了《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建设工作方案》和《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电力辅助服务(调峰)市场拟于2018年12月开展模拟运行,2019年1季度启动试运行。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请省电力公司积极配合做好市场组织、技术支持系统建设及培训工作,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做好市场成员注册及相关服务工作,各市场主体做好市场运行准备工作。试运行期间应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切实防范市场风险,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