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曲靖市召开2018年
新能源汽车推广新闻发布会,就曲靖市2018年如何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了介绍。
在发布会上,曲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光耀介绍说,截至目前,曲靖全市落户的新能源汽车共有845辆,其中乘用车678辆,公交车167辆;全市共建有公共
充电桩149个。
黄光耀介绍,在推广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曲靖市多措并举,全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这些措施包括:充分发挥财政补贴、税费优惠、通行优先等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充电便利化,满足充电需求;开展新能源汽车体验活动,积极探索以租代售、经营性租赁等新型商业模式,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调动公众购买热情。积极引导支持邮政、市政、公共出行、城市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推广率。公共机构带头推广新能源汽车,结合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全面推进城市公交车、旅游客车、出租车电动化,各地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旅游A级景区和重点旅游线路新增的运营车辆逐步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支持公共出行选择新能源汽车,鼓励老旧车辆更新为新能源汽车,优先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设施。
同时,曲靖市还认真落实财政补贴政策,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对省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配套补贴25%,市级财政对市内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再配套补贴25%;对公共充电桩按直流桩500元/千瓦、交流桩200元/千瓦进行补贴,省级财政和市级财政各补贴50%。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充分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政策。实施差异化交通管理政策,给予新能源车辆最大的支持力度。实施充电价格优惠政策,2020年底前,经营性充(换)电站向用户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不超过0.8元/度(含0.8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