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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电动汽车有望开进公共机构充电

日期:2018-10-20    来源:科达售电

国际充换电网

2018
10/2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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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动汽车 公共机构充电 充电设施 充电站

  以后在非工作时间,电动汽车可以开进公共机构充个电。近日,安徽省能源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安徽省将加快推进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与充电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
 
  公共机构内部停车位一成有充电桩
 
  《通知》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需求,坚持市场化原则,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0年,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10%。另外优先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交流慢充,根据实际需求配建一定比例快充。
 
  同时,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电网企业,加快供电能力不足的配电网改造升级,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服务,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需求。
 
  安徽省能源局相关人士透露,目前,省行政中心率先垂范,在北门停车场已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中心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有利环境。
 
  探索充电设施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
 
  值得期待的是,按照《通知》,安徽省还将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与充电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的错峰管理机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潜力。
 
  下一步,安徽省还将加大充电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凡有条件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省直单位,经申请和论证通过,省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资金将给予一定支持,并在申报国家和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时给予一定加分。各市可结合实习,研究出台奖补等相关支持政策。
 
  同时,各市、各单位应结合职工充电需求,加强对燃油车与电动汽车的分类停车引导,有效解决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问题。另外,完善充电设施信息发布和交流机制,减少电动汽车在充电完成后仍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的情况,提高职工的充电体验和充电设施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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