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
工信部发布《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该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组织成立“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工作组”开展工作,该标准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该标准适用于M2、M3类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电动客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客车。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防水防尘性能、防火性能、可充电储能系统安全、控制系统安全、充电安全、车辆结构安全等。
《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对电动客车的安全性能提出了高于现有标准体系的技术要求,可引导和规范我国电动客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高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水平,建设符合电动客车特点的整车、电池、电机、高压线束等系统的安全条件及测试评价标准体系,可被相关政策引用作为电动汽车市场准入的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