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居全球第一,但就技术水平还是产能规模和应用领域来说产业仍处在起步期,远未到成熟期。自此,政府支持的力度不能减。同等支持的政策力度可以调整得更科学更合理。个人观点,设立低碳排放区,及时启动征收
机动车排污费,建立取之于车、用之于车奖励机制势在必行。
我国从2003年起逐步进入了汽车时代,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连续七年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汽车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汽车产业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不少负面影响,如能源消耗与尾气排放等,再加上交通拥挤等原因,使原本处于正能量的汽车产业在一些城市逐渐转化成负能量,我国一些中心城市逐步实施的汽车限购举措就是这一负能量的集中体现。
我国经过近十年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取得巨大进步,就现有技术水平而言,完全可以取代城市工况下传统燃油汽车的作用。纯电驱动的发展战略势必带领我国新能源汽车在缓解能源安全,减少尾气排放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尽管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跃居全球首位,但就其整体规模和技术成熟度来讲与传统燃油汽车仍存在巨大差距。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仍处于起步期。我国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支持即将迎来十个整年,财政支持政策即将告退的呼声不绝于耳,取代财政支持政策的措施也在积极研究探讨之中。
本人认为,目前研究探讨的取代措施还不足以取代目前实施的财政支持政策,无论是影响力度、影响方向还是时间效应上都无法与财政支持政策取得同等效果。据此,必须寻找出影响力度、影响方向还有时间效应上都能与财政支持政策等同效应的举措,才能确保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成功走出起步期,进而迈入成熟期。那就是及时开征机动车排污费,取代目前实施的财政支持政策。既达到取之于车,用之于车的目的,也能从消费端有效抑制传统燃油汽车增长,从而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理由如下:
倘若十五年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较小,环境容量可以有效化解机动车排放的尾气,那么现在已发展到没有足够环境容量来化解汽车尾气排放的地步。必须尽快启动谁污染谁治理这一朴素的市场法则来加以治理。
在我国人均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必然呈现此消彼长的局面,不抑制传统燃油汽车发展,新能源汽车成长空间难以保障。
在我国,由于传统燃油汽车规模经济效应,使其性价比越来越高,正处于起步期的新能源汽车在失去政府支持下或是支持力度降低下是无法与燃油汽车开展竞争和抗衡的。用征收机动车排污费方式取代原有的财政支持政策,一方面提高了燃油汽车消费者使用成本,从而抑制消费者购置欲望;另一方面,通过机动车排污费分配使用,奖励消费者购置使用新能源汽车,就能在需求侧起到抑制传统燃油汽车发展,促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增长的作用。
征收机动车排污费的好处有:(1)启动快、效果好、市场规则、合情合理,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其效果不亚于财政支持政策;(2)操作上可以先在地方立法试行,主要测试征收标准和实施环节,制订必要的管理办法;(3)辅之于征收机动车排污费,还可以配置其他组合拳同时实施,其原则是确保消费者行驶权益不受损且有所提高,以期获得消费者普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