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成都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新车将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按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
通知还表示,要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新建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定,将新建居民小区配建停车位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达到100%、建成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纳入建设条件、土地出让条件。
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方面,通知明确指出3年内逐步取消燃油货运车辆入城证发放,纯电动城市物流配送车入城不受限。在成都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点)首2小时免停车费。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每天7:00-19:00停车费用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