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没有司机就在五环上开车啊,请出示一下驾照,我们要扣分。”
“我是乘客啊,坐在副驾驶,扣什么分?!”
“车上就你一个人,不扣你扣谁?难道车还会自己动?”
“真的是它在自己在动,不关我的事啊亲。”
今天上午,在
百度AI开发者大会现场,正对Apollo计划进行介绍的陆奇突然将镜头切至场外,原来是百度创始人
李彦宏正坐在一辆由百度和博世基于Apollo技术共同开发的
自动驾驶汽车内,行驶在北京五环的公路上。
视频中,李彦宏坐在自动驾驶汽车的副驾驶座位上,驾驶座位没有驾驶员。李彦宏通过远程连线描述了自己的实时体验:“现在车非常的多,但是还是很平稳,感觉非常不错。前面也有一个屏幕可以展示出来自动驾驶汽车探索的周边的情况,我们的车处在自动驾驶的状态。”到达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后,李彦宏还发表了现场演讲。
然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当大家都在热议Apollo 1.0和百度自动驾驶汽车时,有交通管理部门的内部人士称,我国现行法规并不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行驶,对于百度公司和李彦宏早上的“驾驶”行为,交管部门正在就此展开调查。
就自动驾驶汽车上路行驶的合法性,及是否有向交通管理部门“先报备后上路”等事宜,TechWeb向百度方面进行了咨询,截至发稿对方未予以回应。
事实上,对于无人驾驶汽车,责任归属问题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目前,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体系,暂未涉及到无人驾驶机动车辆上路等相关领域。
但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由合格的驾驶员按照规定进行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及其《实施条例》共同明确了国内现阶段机动车应该由“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许可驾驶条件的人”驾驶,将“自动驾驶汽车”排除在外。《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将驾驶车辆的对象限定为人,即在我国法律上还没有承认无人驾驶的存在。
另外,《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车时接打移动电话将被记2分,即驾驶员双手如果不接触方向盘,不对机动车进行控制,是属于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如果无人驾驶汽车遭遇交通事故,是由汽车制造商还是无人驾驶系统供应商承担责任?再有,无人驾驶汽车的汽车保险适用何种法律?对此,我国目前也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来作出规范。
放眼世界,我们先参考一下国外的经验。目前,美国交通法规规定,对于无人驾驶汽车发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只要是律师提出来的,都可能使当事人成为被告。同时,目前主要发达国家都已采取多种措施支持企业开展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和测试,通过包括批准无人驾驶汽车路测、建成无人驾驶汽车测试路段等方式促进无人驾驶汽车产业的发展。
据了解,国家对“智能网联汽车”的总体规划始于2014年10月。当时,工信部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协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汽标委”)分工展开研究。
其中,中国汽车工程协会负责技术路线图的制定;而汽标委则负责标准体系的规划。智能网联汽车的范畴包含了现在汽车界大热的“自动驾驶”和“无人驾驶”的概念。目前负责标准体系规划的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成立了ADAS(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标准工作组。
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已经组织开展了对汽车及相关行业的国家层面及部门法律法规的梳理,目前这一工作基本完成。接下里的任务是首先分析过去这些法律法规对ADAS及自动驾驶可能产生的制约。随后,会在国家允许的情况下,对ADAS在特定范围、特定区域内进行验证。此外,自动驾驶汽车及智能网联汽车使用的公共道路管理文件,也正在开展。
百度今天的技术,也让网友们直呼“惊艳”。另外,李彦宏早已向官方建议,应从国家层面对无人驾驶予以重视,国家对无人驾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做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中国汽车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研发、协同创新。他建议尽快修订和完善无人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加快推进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技术标准的建立和完善,积极组织开展无人驾驶汽车测试的试点工作。
相关专家也表示,中国需加快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技术标准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前瞻性研究,加快规划智能交通系统等基础配套设施,为将来制定无人驾驶汽车行业的国际标准争取更多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