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 2015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丹东黄海”)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丹东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5 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补助清算资金 54,200 万元。详情如下: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 2015 年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5 年新能 源汽车补助清算和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的通知》(财建【2016】816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丹东黄海”)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收到丹东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5 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补助清算资金 54,200 万元。
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有利于改善丹东黄海的现金流,减少融资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