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充换电网 » 新能源汽车 » 燃料电池汽车 » 正文

成都LNG车辆未贴电子标签禁止加气

日期:2016-10-14    来源:成都市质监局

国际充换电网

2016
10/14
11:28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LNG车 燃气汽车

成都1000多台LNG车主注意了,2016年10月15日起,将对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成都市LNG车辆禁止加气。

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经信委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成都市LNG车用气瓶信息化监管系统封闭运行的通告》,决定在我市全面推行LNG车用气瓶安全监管系统,2016年10月15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含简阳市)范围内系统封闭运行。

大家所熟知的CNG是压缩天然气,LNG是液化天然气。《通告》要求成都市各LNG加气站、LNG气瓶检验站、LNG汽车车主务必遵循以下实施规则:对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成都市LNG车辆禁止加气;对成都市域外的LNG车辆须查验《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方可加气。此举是为了加强全市LNG车用气瓶的安全监管工作,促进LNG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免费对通告中行政区域内的LNG车辆粘贴电子标签。(每个检验周期内免费提供一枚)。LNG车辆所属行政区域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住址或注册地址为准。

温馨提示:成都市LNG车主须知

1、办理截止时间:

未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以及未粘贴电子标签的川A牌照LNG车辆从2016年10月15日起,将暂停加气。

2、LNG车辆电子标签办理地点:

办理点——郫县南方燃气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郫县犀浦镇大田村四社(成都市郫县犀浦镇成都市车辆管理所正大门往团结镇方向900米处);联系人:王胜华 联系电话:87851695、87851765。

3、办理所需资料:

私人车主:本人《身份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单位车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委托书;《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注册登记证书》; LNG气瓶合格证、气瓶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4、成都市目前取得《LNG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加气站名单:

成都燃气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九里堤中路123号(交大侧);成都公交瑞阳实业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镇农家村8组(十陵客运站旁);都江堰集能燃气有限公司第三加气站 成都市都江堰市蒲阳镇上阳街444号;成都彭州蜀元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丹景山加气站 成都市彭州市丹景山镇东前社区。

返回 国际充换电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