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中国动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专供香港的纯电动巴士,通过了由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进行的欧盟EMC检验测试,这是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首例一次性通过EMC测试的车型,也是国内第一款通过欧盟EMC测试的车型。
作为国内动力电池热失控管理的技术权威和电池箱自动灭火装置的行业引领者,创为新能源CW1160系列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产品同车安装并通过测试。这也是国内第一款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产品间接通过欧盟EMC测试。
EMC(电磁兼容性)的全称是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其定义为“设备和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环境中任何事物构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该定义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首先,该设备应能在一定的电磁环境下正常工作,即该设备应具备一定的电磁抗扰度(EMS);其次,该设备自身产生的电磁骚扰不能对其他电子产品产生过大的影响,即电磁骚扰(EMI)。
随着电气电子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产品日益普及和电子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日益发达,电磁环境日益复杂和恶化,使得电气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电磁干扰EMI与电磁抗EMS)问题也受到各国政府和生产企业的日益重视。电子、电器产品的电磁兼容性(EMC)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质量指标,它不仅关系到产品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安全性,而且还可能影响到其他设备和系统的正常工作,关系到电磁环境的保护问题。为了规范电子产品的电磁兼容性,所有的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电磁兼容标准。电磁兼容标准是使产品在实际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的基本要求。之所以称为基本要求,也就是说,产品即使满足了电磁兼容标准,在实际使用中也可能会发生干扰问题。大部分国家的标准都是基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
欧共体政府规定,从1996年1月1起,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必须通过EMC认证,加贴CE标志后才能在欧共体市场上销售。此举在世界上引起广泛影响,各国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对电气电子产品的EMC性能实行强制性管理。国际上比较有影响的,例如欧盟2004/108/EC指令(即EMC指令)、美国联邦法典CFR47/FCCRules等都对电磁兼容认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此前,早在今年上半年,创为新能源CW1160系列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已在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通过了耐压、欠压、电源反接、气候环境、机械震动、化学环境及电磁兼容性多项检验。
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的CW1160系列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产品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和汽车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检验项目,50余个参数涉及8项标准,包括7项国家标准:GB/T2423.22、GB/T2423.4、ISO11452-2:2004、ISO11452-4:2005、ISO10605:2008、GB/T18655-2010/CISPR25:2008、ISO7637-2:2004,检验范围覆盖了汽车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全部试验项目。
创为新能源CW1160系列产品顺利通过电动汽车用电池管理系统和汽车用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检验项目,验证了创为新能源产品正向开发的研发能力和水平,标志着创为新能源CW1160系列产品电气电磁兼容能力达到了国家标准,满足了电动汽车对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的性能要求,确保产品在各种工况条件下都可以正常运行、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