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机构遴选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机构均需签订核查质量保证书并向社会公布。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深圳将大规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到2020年累积推广新能源汽车超12万辆。
符合条件机构需签订核查质量保证书
新发布的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机构,具体是指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按照核查质量保证书约定承担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今后,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将常年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机构的遴选工作,符合条件的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核查质量保证书,并通过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机构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及资质认定的非车载充电机、交流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等相关项目检测资质;具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0.03级及以上电能表、互感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现场核查的工作人员需具备新能源汽车充电系统以及电能表、互感器检验员、检定员证书等条件。对评定结果不符合条件的,则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向社会公示。
深圳已成为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最大城市之一
深圳经过几年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据深圳市发改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到今年5月底,深圳总共推广新能源汽车达到46224辆,其中公交车6634辆,出租车4265辆,纯电动物流车9067辆,用于租赁的电动车7730辆,新能源私家车17678辆。
为满足这些车辆的使用,深圳全市正在全力地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其中公交的快速充电桩1832座,公共快充桩2365座,分布在小区和公共停车场19232座。
据透露,深圳计划到2020年累积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达到12万辆以上,即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3%到5%。其中深圳公交车保有量1.5万辆,计划到明年全部纯电动化,出租车到2020年全部纯电动化,再下一步就是推动物流配送、载货3吨以下的汽车至少50%的纯电动化。
因此,深圳将大规模建设充电站,公交主要是建设纯电动的立体车库综合厂站,其中充电设施也作为标配纳入到综合厂站里面。而社会快充桩还要建一万个以上,慢速充电桩要建12万个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