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杭电股份发布关于石墨烯项目公告。随即便收到上交所问询函。问询函中要求,对本次合作协议的关键信息及前次协议的后续进展不充分,请做出进一步解释和补充。
杭电股份4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已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及澳大利亚新南创新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研发与产业化合作议定书》,三方拟共同进行石墨烯超导技术、石墨烯超级电容器技术等领域的产业化开发,并在中国将研究成果产业化。
而就在杭电股份发布最新合作公告后,上交所第一时间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其就上述两次石墨烯合作的相关信息予以充分披露。
值得关注的是,受1月份大盘整体低迷因素影响,杭电股份股价今年初也出现震荡下挫,但从2月份后便率先反弹,随后公司在3月初披露的“10转20派1.5元”的高送转方案又进一步刺激了股价上扬,期间最高涨幅超过一倍,甚至4月7日盘中股价一度创下上市以来新高(复权后)。
而事实上,杭电股份在去年12月下旬还曾与中矿能源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与国外石墨烯公司进行技术沟通、商业谈判,对有关项目进行商业、法律、技术等方面的调研评估,确定是否与国外石墨烯公司合作投资相关项目。不过,就在该事项披露后,公司随即也收到了上交所问询函,被要求补充披露该次合作的具体细节内容。
在此背景下,杭电股份最新披露的石墨烯项目合作也再度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杭电股份公告称,公司再度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而问询内容均集中在两次涉及石墨烯的合作细节上。
在市场人士看来,近期市场上出现一些公司主动“搭靠”各种热门题材的情形,也有通过信息披露影响股价甚至进行股价操纵的极端个案。在此背景下,上交所的上述监管问询,再次强调了其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基本要求,也是督促相关上市公司在追求“高大上”题材的同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