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行驶不限号;售价19万元的纯电动汽车,哈埠市民只需花10万元就能买到手……这些利好消息,来自昨天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这项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买新能源车最高补贴60%
2014年1月,国家批复我市为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规定,我市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需适合我市冬季运行。补贴对象为在本市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和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买并车籍落户本市使用的新能源汽车。
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1∶0.8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例如,一台售价为19万元的纯电动汽车,2016年国家补贴标准是每台4.5万元,我市按照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就是再补贴4.5万元,那么,市民最终拿到手的价格是10万元,相当于打5.2折。
新建住宅须配建充电设施
《政策》明确了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从2016年起逐步提高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车采购比例,到2017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同时明确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对象、条件及优惠政策。
《政策》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设立上牌年检绿色通道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按政府部门制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在电价政策上,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电价,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其余执行原用电价格。
在交通管理方面,我市将设立新能源汽车车辆注册登记、上牌、年检等服务绿色通道,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允许新能源汽车全天候、全路段通行;停车位充电免收停车费。
同时,我市也将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统筹使用市政府各相关专项资金。在哈注册独立法人企业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公告目录的整车和专用车,给予每个车型50万和30万元奖励。